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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蛋:……没有别人会穿,这是你的衣服,还是改成你的尺寸最好

:?这条裙子是我的?

坏蛋:嗯

:你为什么要把它送给我!

坏蛋:希望你开心

丁厌抽噎着吸了吸鼻子,揉着干涩的眼睛,疑心眼花看错了。

:我不能要啊,这太贵了

坏蛋:可是你穿过,其他人也不会要了

:你可以拿去中古店卖掉啊!

坏蛋:……

这下丁厌意识到说错话了。普通人购置价格昂贵的衣物,可能会考虑二手转让的因素;但楚瀛能不眨眼地买下六位数的裙子,哪里是会在乎閒置不閒置的人。要是全新也就罢了,他穿都穿过了还退还给人家,不合情理,也很冒犯。

:我只是觉得太贵了……

坏蛋:就当是你明天出席Elsa的生日会的答谢礼。

:我哪儿值得起那么多出场费……

坏蛋:比起你带给她的快乐,这并不算多

话说到这里,再拒绝就不识好歹了,丁厌默不作声地把对方的备註改回了全名。

:谢谢你

楚瀛:不客气

:那我去试试啦,嘿嘿

楚瀛:嗯

丁厌眼睛浮肿,便没化妆,只是选了一顶和白裙子最搭的假髮戴好,脱光衣服,然后满心欢意地拆开包装,捧起衣裙如获至宝地贴到胸口,感受衣料材质与肌肤相贴的轻滑、细腻。

他的烦恼来得快去得也快,当穿上那条裙子、走到镜子的前的一剎那,他只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灵魂都被浓烈的欢愉挤到飞升出窍了。

站在镜前转来转去地自我欣赏了好一会儿,丁厌回过神来,举起手机对镜拍了张不露脸的全身照,原图发送给楚瀛。送衣服的人当然有权利先睹为快、第一个评价上身效果啦。

他搂着会往下滑的前襟,打字道:胸围和腰围有点大,但总体合身。

丁厌试衣服的时间里,楚瀛放了手机去阳台抽了半支烟。回到客厅时,试衣照正好发来。

照片中的人纤腰长腿,没露脸,但黑髮垂肩,一绺绺髮丝淌在玉白的肩头,那件衣裙像绕着细颈白釉玉壶瓶的轻纱,可忽略不计;任何目睹这张图片的人,都无法不被这具美好的身体吸引。

楚瀛的手指动了动,忽然想起指间的烟已经被碾灭在了阳台上,他回覆:裙摆还能再短点。

这不是轻佻的玩笑或性暗示,是真挚地提出意见。这条裙子对中等身材的女性而言是中长裙,但丁厌太高了,只能当短裙;裙子的长短丝毫不影响衣服衬身的美观程度,他之所以提出要再短些,是因为他见过丁厌完整的双腿,最美丽的那段线条不该被裙摆遮住。

他买的裙子,他有资格从私人审美角度评价。

:我觉得不改也可以,已经非常好看了

楚瀛:改短点

:好吧……但我不知道哪里能改衣服

楚瀛:明早我去接你

:麻烦你啦!(>人<;)

楚瀛独自坐在空荡荡的客厅,倏然笑了笑。

送礼物是需要看准时机的,他今天的运气显然受到眷顾。

第14章 连衣裙14

丁厌难得起早,却没有打扮,他又不是去和楚瀛约会,改个衣服罢了,不值得他画全妆。

裙子上身才能量体裁衣,于是他努力把自己装扮成不那么精緻的女人。

上身一件松垮的丝质黑衬衫,套着做旧的破洞牛仔外衣;低腰长裤,箍紧小腿的纯黑漆皮长靴。短款假髮、深色贝雷帽,以及一副闪亮的流苏耳夹,随着发尾摆盪;再戴上口罩,只露出细挺的鼻樑和顾盼有神的秀美双目,俨然一位随性洒脱的中性风美女。

楚瀛到点在小区门口接他,全靠身高和走姿认出了那是他。

丁厌一上车,对方却并未多说,他摘了口罩问:「你怎么没反应?我这么穿不好看、不亮眼吗?」

他是真诚询问。因为每次曲荷都会点评两句他的女性化穿搭,他被夸习惯了,觉得人人都应该讚美他。换做是楚瀛以外的人,他也会这样问。

「好看,很靓。」楚瀛话是这么说,目光却不在他身上。反倒更关心别的方面,比如:「你吃饭了么?要不要先去喝点什么?」

——他都不看我了!丁厌赌气地不吭声。

前两次他扮作Lily与楚瀛碰面,对方还是会多看他几眼;那种眼神并不声张,但包藏着被美色取悦的赏心之意。可是他作为丁厌的身份摊牌后,楚瀛眼中的兴趣就淡了。

可见普通男人还是更爱看真美女,而不是假人妖。

明明是人之常情,但丁厌却想不通,他的怏怏不乐全表现在脸上——美丽是超越性别的,因为不辨雌雄,不计年岁,所以才是美。怎么能因为我是男人就不欣赏我了!

偏见!赤裸裸的性别偏见!

「怎么又不高兴了?」楚瀛察言观色的能力出神入化,只读空气就能参透他的心情。

「没什么。」丁厌的烦扰在一地鸡毛的现实里无足挂齿。他顺着台阶下了,缓和道:「我吃过了,我们直接去找裁缝吧,你今天估计很忙,我也不叨扰你太久。」

裁缝店是由李琰推荐的,她还多嘴了一句「最近也没看你买衣服啊」;楚瀛则回她三个字:你别管。

李琰离婚前,他们叔嫂关係还行,他二哥那堆烂摊子哪样不是丢给他解决的,所以李琰对他既有憎恶也有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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