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好熟悉。】
【似乎在哪里听过……】
【是谁说的来着?】
他被狠狠打了一顿,倒是落了半月安生。
道清散人以猎捕妖修,贩卖内丹为生,每隔一阵子就要出去干活。
这一次出去了好久都没回来。
杀妖修也是九死一生的活计,若是以前的他,必定千呼万盼道清散人被反杀,死于非命。
而如今他累了,随便吧。
默默等死的感觉也不错。
可惜天不作美,被一伙山匪搅局。他被五花大绑,和一群老弱妇孺被驱赶着往前走。
他身后的女人力竭,脚下一滑摔下山坡,因为他们都被捆在一起,连带着他也被顺下去。
女人重伤,先断了气。他也重伤,却还在苟延残喘。
后来,他被一个走南闯北的戏班子救了。
班主夸他身段好,脸蛋漂亮,嗓子也出色,将他视为摇钱树重点培养。
学戏没有不苦的,早起天不亮就要吊嗓子,压腿把筋伸开,这样做动作才好看。
他的那点微末修为早就被道清散人废了,长时间的圈禁,筋骨也僵了,如今练功拉伸所遭的罪不比别人少。
为练功磨破了一双又一双的鞋,每日流的汗晒干了都能做顿饭,唱错一个字就被师傅抽十下鞭子,当然不能打脸,脸蛋儿可金贵着呢!
自打进了这地方,他身上就没体面过,每晚都抱着一身伤病睡觉,衣料还过于粗糙,蹭在伤口上疼的血肉模糊,一夜难眠。
他想过逃跑,被班主指着鼻子大骂:「老子当初在山里被你救回来,花了多少银子!你不知恩图报也就算了,你还想兜着走?」
「就凭你?出去以后能干什么,你活得下去吗,当叫花子要饭啊!」
「放着光鲜亮丽的名角儿不干,你要去当流浪小乞丐,你脑子有病?」
他留了下来。
三年后,年仅十四岁的昆曲名角儿横空出世,在整个南海红极一时,人人追捧,在台下为他绝丽的身姿倾倒,为他曼妙的歌喉折服,大把大把的金银珠宝往台上扔。
酒池肉林,纸醉金迷。
终于有一天,来了位大人物。无需说话,只需一个眼神,人人自懂。
班主赔笑哄他,他无动于衷,班主哭求他,他不鬆口。
「我求你行行好,那可是不灭神都的魔君,咱们开罪不起啊!要是把他惹急了,到时我整个戏班子都要遭殃,这上上下下七十几号人呢,你放过我们好不好?」
又是这样。关键时刻被舍弃的总是他,为这为那,反正就是不为他。
班主救过他命,虽然把他当摇钱树,但这么多年确实养育了他,还有戏班子里七十多号人……
他非去不可。
在诗情画意的湖心凉亭,他水袖轻舞,昆音曼妙,唱的前所未有的用心。
魔修满意的鼓掌,揽着他的腰往怀里一带:「真好。」
「毕竟这是最后一次唱了。」他亮出匕首,照着魔修丹田处刺去。
魔修并没有被美色迷了心窍,他失败了,被魔修擒住手腕,用力推开。
魔修想杀他,跟碾死一隻蚂蚁一样容易。他知道魔修是想慢慢的,一点一点折磨死他。
他早就想好了,能杀魔修就杀,杀不了,那就自己先上路。
突然,魔修倒下了,有鲜红的血迹从尸体里溢出来。
他仰头一看,凉亭内多出了一个女人,一个非常非常美的女人。
「凡人?」女人走到跟前,蹲下,饶有兴趣的眯了眯眼,「你叫什么?」
他没有回答,女人也不强求,趁着她背过身去,他捡起地上匕首,照着自己心臟捅。
一道凌光射来,匕首变成了软趴趴的绢布。
女人眼底泛着隐怒:「我才救了你,你就想去死?」
「不用你管!」
女人微微一笑:「我偏要管。」
「虞掌门是太閒了吗,跑来管凡人的閒事!」
「哦?」女人来了兴趣,「你认识我?」
「……小时候,远远地见过。」
「自从我师姐嫁了人,我已经十多年没出过流霜派了,你怎么见的我?」女人想了想,自己找到了答案,「硬要说的话,便是逢年过节,南海的仙门道宗过来送礼。我倒是小看你了,原来你也是修仙门派的……」
「不是!」他失声厉喝,起身就往湖里跳。
「窒息的感觉如何?」女人故意没有第一时间救他,让他在冰冷刺骨的水里泡到快断气才捞出来。
「有什么想不开的,偏要寻死?」女人掐了个咒诀将他全身烘干,「小小年纪寻死腻活,没出息!」
他心如死灰的冷笑道:「你未经历过我的苦,站着说话不腰疼。」
女人蹲下,扬手,扇了他一耳光:「我就是瞧不起你!好男儿顶天立地,你以为自寻短见很能证明你的与众不同、你有骨气?呵呵,自尽不是傲骨,而是逃避,你是懦夫!」
「我——」
他咬牙切齿,却又无力反驳,最后只剩下自嘲的苦笑:「我才不是什么男人,我是不男不女的怪物!」
他有些自暴自弃的说道:「你最好离我远点,当心被我传染了,你也成变态了!」
女人微愣,好奇的问:「什么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