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寻欢点了点头。
「她不肯见你?」
李寻欢唯有苦笑。
「她不愿见你,你还留在此,并且……」薄云上下扫了两眼邋遢的小李探花,微微挑眉:「这是为何?」
「小乐,」李寻欢闭了闭眼,似要掩盖他内心太过悲凉的情绪,道,「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薄云有点茫然:「告诉你什么?」
「诗音的头髮,全白了。」
薄云的眼睛在那一瞬间睁大,仿佛也觉得不可置信,但她立即意识到了什么,很快掩藏好自己的情绪。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边,那暗暗朝自己使眼色、并且颇有几分得意神情的小傢伙,一时间有些哭笑不得,只得上前一步,拉了拉自己二哥的衣袖:「因此她才不愿意见你么?随我来吧,二哥。」
薄云拉着李寻欢,走到那扇紧闭的房门前,她回头,犹豫了片刻,问道:「那本奇书的事情,姐姐告诉你了?」
李寻欢颌首:「它如今正在我这里。」
「如此,」薄云微微点头,若有所思,她轻轻敲了敲房门,唤了一声「姐姐」,随即缓缓推开那扇紧闭的门,对自家二哥道,「你也没有想过,姐姐的头髮居然会白吧?她受了很多苦,这一次,你莫要再把她推给别人了。」
顿了顿,薄云又对房中那坐在屏风后的女子,轻轻说道:「姐姐,小狗蛋为什么这么做,你清楚的吧?」
原本正在伏案书写着什么的女子,抬起了头,迟疑片刻,终于鬆口:「你进来吧。」女子起身,从屏风后缓步走出,宽大的衣袍更显得她身形纤细,只是那一头散开的银白长发,令人只觉触目惊心。
这么些日子,李寻欢是第二次看见,没有第一次那么震惊,却更加令他心痛如绞,不由自主的上前几步,双手颤抖地捧起她银白如雪的髮丝,近乎虔诚,此时此刻,他的悔恨之前,哪怕是个孩子也能从他的面貌中看出。
「寻欢。」一声落泪的低泣,林诗音扑进了面前男人的怀中,轻盈得如同一隻蝴蝶,男人的身形晃了晃,随即伸出双手,如同抱着易碎的稀世珍宝一般,小心翼翼地回搂住她。
薄云立在房门前,看到这一幕,淡淡笑了笑,原本打算退出去,想了想,还是补充了一句:「打搅一下。二哥,当年有些事情,如果姐姐不想说,随后你且来问我便是。」
说完这一句,她便退出门去,将这二人世界留给了他们,这两个人,本是天生一对,真正是自己瞎折腾,才折腾出一个十年不见。听她家小外甥的口气,若不是他,薄云今天恐怕还看不到这一幕。
「你是说,姐姐和他见面后,第一件事居然是聊《怜花宝鑑》?」薄云愕然地看着孙驼子,得到他的肯定,她几乎是无力地摊到桌上,长嘆一声:「姐姐你真是太不会抓住男人的心了……」
「好在有我,」若谷在一旁得意非凡,「若不是我,他们聊完那件事之后,几乎无话可说,表舅差点没拓荒而逃,这要是真的逃了,下次再见,可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
「所以你暗算你娘,给姐姐的饮食里下了『明镜里』?好狡诈的小子,居然连自己的亲娘都暗算。」薄云轻戳了一下自家外甥,但语气却是轻快的,最后还叮嘱,「表舅?这个称呼不错,以后继续这样叫二哥,怎样?」
「明镜里」是《怜花宝鑑》中记载的一种帮助易容的药物,可以使人鬚髮皆白,年轻人变成一个老头子。此药无解,但七日之后会自动消解,对人体并无害处。
一想到自己二哥看见姐姐头髮都变白时,那种吃惊悲痛到死的场景,薄云就暗爽。
「唉,没有我的帮助哪里行啊?有的时候女人就是要惨一点,才能获得男人的怜惜啊,」若谷摇头晃脑,还没十岁的小孩子,说起这些来居然头头是道,末了还补充,「况且,我这也只是再现,再现而已。」
再现什么?
十年前的林诗音,确实有一段时间,鬚髮皆白。
逃婚和追杀的变故,塞外的风霜,独自怀孕生子的辛苦,对那人无尽的思念,令林诗音在最初出走的那一年里心力交瘁,竟然头髮渐渐变白,一个月的时间,居然全都白了,靠着《怜花宝鑑》和薄云寻来的珍贵药物,她足足养了三年,才重新回復乌黑的长髮。
「小乐,你为他起个名字吧。」薄云记得,刚刚生完孩子的林诗音,脸色苍白,寒冬天里依然汗湿重衫,疲惫得像是立即要离开,银白的长髮更是刺眼无比。薄云想,如果不是那个男人的辜负,她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听着姐姐的话,薄云手里抱着还在哇哇大哭的婴儿,不知怎么的,眼里浮现出一些怀念,她露出一个久违的恶作剧笑容,轻笑道:「狗蛋,就叫狗蛋好了。」
十年之前,薄云曾经确实是恨过李寻欢的。
从李园的婚礼现场出来,薄云立即带着林诗音上了事先备好的一辆马车,未防止节外生枝,她连流血的伤口都没有处理,快速出了保定城,一路向西奔去。
为了造成伤口很严重的错觉,薄云事先服了一种令血液凝固困难的药物,因此她的伤口虽然不深,但失血严重,脸色苍白,虽然她不停地告诉林诗音,她没有事,可是林诗音还是着急不已,连自己的嫁衣都撕下来为她止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