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拼接了两块布料,停下问:「真做得到?」
「喝酒误事!以后真不能喝醉了。我没酒瘾的,你放心吧!」
叶应澜笑出声:「我有什么不放心的?再说了,能借着机会听几句酒后真言,也挺好的。」
余嘉鸿已经回忆得差不多了,丢人已经丢了,那是没办法了,他说:「那是酒醉后撒酒疯呢!你不要当真。」
「哦!」叶应点头,「所以你让我摸摸你,还是让我适应?」
这一段刚才余嘉鸿压根没想起来,听她这么提醒,有些记忆就添加完整了。
自己说话的声音,简直了……
余嘉鸿连忙低下头假装喝粥,胡乱回她:「嗯。」
「可你那时候跟我说:『舒服』」叶应澜放下手里的睡衣,带着笑看他。
应澜哪壶不开提哪壶,余嘉鸿告诉自己以后再喝醉,自己就别做人了,做条狗算了。
他闷头和粥,喝了一碗又舀了一碗,有了两碗粥的时间,他调适好心情,说:「我要去码头看看,再去轮船公司走走,昨天筹赈会的姜先生跟我说,你们车行给的价格很不错,就是时间上是不是可以加快,我答应下午带你去找他,你们面对面聊?」
「好。」叶应澜从缝纫机前站了起来,把缝纫机放进台肚,盖上盖板,从抽屉里拿了竹子尺子和划粉,量了开扣眼,拿起针线坐下锁扣眼,「等下我打个电话问问具体情况,要准备婚礼,我基本就不管车行的事务了。」
余嘉鸿站她边上:「打什么电话?刚好我出去,带你去车行。」
也行吧!叶应澜放下手里的针线,「走吧!」
余嘉鸿和叶应澜下楼,跟大太太说了一声,两人上车,依旧是叶应澜开车。
「应澜,你先去车行问问具体的情况。再考虑一下,车行出一个能顶事儿的联络的人,来处理筹赈会和车行之间的事。」余嘉鸿提醒叶应澜。
叶应澜点头:「嗯!有个现成的人。」
「谁?」余嘉鸿问。
「顺隆行郑雄的大儿子郑安顺。你很早就出去了,大约不认识他,他比我小半岁,别看年纪小,脑子特别好,很活络。」
郑安顺?这辈子余嘉鸿还没见过这个郑安顺,上辈子他从国内辗转回到星洲,知道应澜最记挂爷爷奶奶,第一时间就打听叶家的事。
叶老太爷杀了儿子,叶应澜的姑姑姑父一家也遇难,叶老太太承受不住打击疯了。
叶永昌的几个姨太太大难临头各自飞,谁还顾这个疯老太太?受过叶家恩情的郑安顺,将叶老太太给接回了家,当成自己的亲祖母奉养。
自己以叶应澜曾经同仁的身份去探望过老太太,看见老太太被照顾得很好,他就放心了。
那时候郑安顺在叶家车行的旧址上办起了车行,依旧叫兴裕行,找回了叶家车行的那些老伙计卖汽车。
郑安顺告诉自己,老太爷对他有恩,所以想保留兴裕行的名字。
他们成了莫逆之交,时常在一起聊天喝茶。
他会跟郑安顺聊起自己在滇缅公路上的经历,郑安顺会说起滇缅公路是老太爷和老太太的牵挂,因为叶家大小姐在那里。
上辈子自己察觉有什么不妥,现在想来却不对劲,上辈子的郑安顺是不是太愿意听他说滇缅公路了?还会有意无意引他说叶应澜的事。倒是自己生怕说多了,让人察觉他的心思,即便已经成了莫逆之交,也会适可而止。
「顺隆不是星洲有名的粮商吗?郑安顺怎么就跟汽车有关了?」余嘉鸿问她。
叶应澜转了个弯:「这事说来话长,郑雄的大太太和二姨太进门相差不过三个月,大太太一直怀不上,二姨太立马怀上生了一个女儿,眼见着二姨太第二胎肚子都大了,自己独自还没动静。大太太就让身边的女佣去伺候郑雄。二姨太又生了个女儿,而这个女佣生了个男孩儿,就是郑安顺。郑安顺成了郑家的长子,被抱到大太太身边养,但是没过一阵大太太也怀上了,还生了个儿子。这下郑安顺的日子就不好过了,不过更加不好过的是他的亲妈。说是三姨太,实际上还是大太太的佣人,大太太把对郑安顺的恨全部发泄在这个女佣身上。郑安顺从莱佛士书院毕业,郑雄让他去英国念书,郑家大太太也全力支持他去。」
「郑家大太太为什么支持他去?大太太不是有自己的亲儿子,她不是不喜欢郑安顺吗?」余嘉鸿问。
「对吧!这个不合理,女佣一下子就反应过来了。作为郑家大太太的贴身女佣,她曾经在大太太的娘家听过一个故事。郑家大太太有个姑妈是给砂拉越的华商做了填房,原配留下一子一女,这位姑妈过去就做了贤良淑德的好后妈,还等那个继子长大后,送他去留学。这个继子命不好,留学第二年,在街头被人打死了。然后这个姑妈的儿子顺理成章地成了家族继承人。」
叶应澜嘆了口气继续说:「所以女佣偷偷找了郑安顺,让他跑。这事被大太太知道了,大太太把女佣打得半死。大太太先告状说郑安顺是养不熟的白眼狼,郑雄诧异,女佣的这种挑拨之言,儿子居然信了。郑安顺带着他妈跑出郑家,想要找工作养活娘俩,他洋文很好,找工作其实不难。但是郑雄断了他的路,放言星洲哪家录用郑安顺,就是跟他郑雄过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