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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叶不争小心翼翼的话,太子宸看他这样子很彆扭,以前的叶不争也是肆意妄为的,什么话都敢瞎说。

「走!」

出去溜达,出去肆意妄为,出去看看天下。

太子宸起身,换上了华丽的裙袍,他的面容娇艷,多华丽都压不住他,只是衬托的他更加明艷。

星火中,艷丽的让人一眼望见,还想再见。

……

下雪后的夜晚,格外的冷。

王庭旁边一个不起眼的小院子,今天格外热闹。

里面来了一群人,大家一起折腾着烧水煮饭。

草鼠人没有吃外卖,吃餐馆的经历,想吃都是自己动手。

王庭第一顿,小七大哥仇谷做的,很不错,有阿爹的风范,味道挺好的。

主要是这里准备的食材都很好,毕竟卓尔是后勤部的,其他东西没有,粮食搞一点还是可以的。

晚餐是自己带的野菜煮汤配的自己做的大馍馍,还有肉干,香死了。

草鼠部落人吃东西都不浪费,拿好自己要吃的,就会全部吃完。

尤其是见到了今天那成群成群的难民,众人吃饭更认真了。

完全达到了食不言,来不及说话,先吃为敬。

吃完饭,众人休息一会就开始泡脚。

男子一屋,女子一屋,两个先生一屋。

本来部落一起泡脚也常见,不过先生来了,叶先生说女子不要在外面轻易暴露身体,男子也是如此,身体髮肤受之父母,爱之,惜之,护之,衣蔽体,食果腹,男女在外都要保护好自己。

总之就是男女分开洗脚脚。

雪地走过的脚,泡泡热水特别舒坦。

阿桑她们看到小七的脚,忍不住惊嘆。

「阿七你的脚怎么这么好看?」刘小花看着自己的脚趾,大脚拇指那里凸出来,因为以前没有合适的鞋,就成那样了。

阿桑也很羡慕,她小时候穿过小鞋,她的脚平日会注意保护了,很小巧秀丽了,但是也没有小七的好看。

小七舒展着脚丫丫在热水里,笑道:「因为我阿爹好啊,他做鞋特别好,就是草鞋都是宽宽鬆鬆,从来不挤脚。阿爹说,脚要穿宽鞋,人要住大屋。」

阿桑和小花都很羡慕,不过她们现在也很不错,都有宽鬆的鞋子,布做的,牛筋底。

她们用工分换的。

「你说公主到底长什么样?有没有阿七好看?」小花好奇的问道。

阿桑摇头:「不知道,阿七很好看,但是吉雅公主是北原的神女,阿七是我们草鼠的神女,我们草鼠部落肯定不如北原啊,恐怕吉雅公主会更好看。」

「我不管,就算那样,我还是觉得我们阿七是最好的,哈哈~。」刘小花赤着脚撩着桶里的水倒在小七身上。

「那不一样啊,吉雅公主可是三国太子都想娶的女子,我听说她特别美,别人看了她就会发呆,忘记做事,她特别厉害博学,王庭的建筑风格好多都是她设计的,她还有一个藏书馆,放着好多好多书,有一个花园,冬日下雪都能开花,有一个动物园,里面有我们都没有见过的神奇动物,她什么都有,什么都会,听说我们喝不上的牛奶羊奶,她都用来泡澡,她一定每天都特别幸福,好羡慕她啊。」

阿桑语气嚮往,她很有野心,不知道为何,从小就如此,她慕强慕美慕富贵,所以她学习的格外努力。

小七洗完脚,左脚蹭右脚裤子,右脚蹭左脚裤子道:「以后我们也不用羡慕公主了,我们现在能顿顿吃饱饭,已经特别幸福啦。」

第206章 神鹰的预言

今夜无云。

天空晴朗,暗蓝暗蓝的。

天空下,苍鹰部落的巫,跳了一曲火舞。

就是绕着火旋转,跳舞的时候,像是雄鹰在飞翔一般,使劲的扑腾出翅膀的感觉。

不同于黑熊部落的巫是熊起是一个强壮的汉子,苍鹰部落的巫,恩和,是一个女子,是一个个子很高的女子。

作为一个女子,能成为蛮荒第一大部落的巫,她是有特殊本领的。

黑熊的巫熊起的技能是会制特殊巫药,恩和的技能据说能和动物沟通,她会兽语。

苍鹰部落之所以叫做苍鹰,就是他们会训练鹰隼,鹰隼在作战中很厉害,搜查敌人,预警,杀敌,是制胜法宝,尤其是在蛮荒草原里。

被鹰隼发现,是无处可藏的。

强大的军队,配合强大的鹰隼,几乎是无敌的存在。

苍鹰部落有最多的鹰隼,鹰隼是苍鹰部落的神鸟。

而恩和就有一隻黑色的鹰隼,通身黑色,除了脑袋是白色的。

这隻鹰隼跟随阿巫恩和多年,从小到老,如今也年迈了,基本不怎么飞。

苍鹰部落在他们的祭祀台上空修建了一个很豪华的大窝,平日鹰隼可以待在上面,部落人会给送吃的。

神鹰就喜欢在上面待着,有时候也会在苍鹰部落上空飞一飞,除非遇到同类,一般都不会飞远。

鹰隼在苍鹰部落是神一般的存在。

苍鹰部落一直流传一个传说:新王会骑着红马携带白色鹰隼而来。

而且苍鹰部落选巫的方式也特别简单(奇葩),只要能够获得神鹰,鹰隼的认可,就能成为苍鹰部落的巫。

吉雅公主曾经重金求白色鹰隼,有人说在集市上见过,很快又不见了,也有说在彩鸟部落见过白色鹰隼,也很快就不见了……总之白色鹰隼的传说,哪里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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