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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的话,说明他闺女不是彩鸟部落的啊。

对啊,时亲王只是说在彩鸟部落见面的,但是没有说那是彩鸟部落的姑娘。

若是真是彩鸟部落,时亲王也不至于不过来看一眼啊。

北原王居然瞬间理顺了中间的情节

就是奇怪,吉雅为何要来找那姑娘。

北原王没有多想,毕竟他这个女儿最讲规矩,除了爱讲规矩,也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情。

阿木尔听说那姑娘不是彩鸟部落的,瞬间放鬆。

脸上的面罩也扯下来了。

戴着面罩吃不了东西。

他可是头一回做这种偷偷摸摸的事情。

而且是来彩鸟部落,若是被人发现,又有话说了。

小七好奇的盯着面前的大叔,扯下面罩里是一张大鬍子脸。

小七忍不住笑了。

都被鬍子遮住了,戴啥面罩啊,浪费布。

北原王看到对面坐着的小胖子,眼睛瞪圆圆的笑,也忍不住笑了。

他想到他的女儿没死,也不是彩鸟部落的姑娘,他就开心。

「小兄弟,看你年纪不大,还是丽娘姑娘的老常客啊。」北原王都有心思开玩笑了。

小七看着面前的饼饼,撕开一半递给了对面的大叔。

然后她才开口道:「丽娘姐姐人很好,上次黑熊部落狩猎队的人来了,丽娘姐姐还帮我藏起来了,救了我。」

北原王看着虎头虎脑的少年郎,莫名的投缘欢喜。

听到他说起黑熊部落狩猎队,黑熊部落越来越不像话了,他不发威,当他是病羊了。

北原王早上也喜欢大口吃肉,一点点饼对他来说,有点不够,但是挺香的。

这叫做丽娘的果然还是挺不一般,他之前是打听说彩鸟部落里的所有事情都可以问这个丽娘。

「你还小呢,要多锻炼,大口吃肉,你身上的肉都虚泡泡,要多锻炼,把肉练结实,等有一天你胳膊上能跑马才行。」北原王说着掀开袖子露出了他结实的大胳膊。

真的非常结实,肉一鼓一鼓的,小块的肌肉,一格一格的,超级硬的样子。

小七虽然没有上手摸,但是看就厉害,眼馋。

她动了动脑子。

系统:……别想,免谈,你要敢这样,我就去死。

小七:……

「大叔,我要如何才能像你这样强壮。」小七觉得求系统不如求人,开口问道。

北原王豪迈的道:「你要跟我一样,每天至少吃三十斤肉,每天要骑马两个时辰,举石墩两个时辰,摔跤两个时辰。」

小七听到三十斤肉,就愣住了,她觉得她没有成为壮汉,可能就是少吃了三十斤肉,只是这个大叔太能吃了啊,一个人三十斤,那他家得有多少肉啊,小七全家一天都没有吃这么多。

「大叔你家一定条件很好,居然有这么多肉,我家没有,我们都只能吃糊糊呢。」小七感嘆道。

北原王听少年这么说,一时间居然有点心疼,他看向他,第一眼就觉得胖,条件肯定不错,可是仔细看,穿的一件灰袍子,胸前居然还有补丁,鞋子也是普通的布鞋,想想吉雅,浑身上下金灿灿的,北原王就觉得有些怪异,居然有些难受。

忍不住开口问道:「你平日要做什么?」

小七细数:「我要做的可多了,要砍柴,要提水,要放羊,要餵马,要餵牛,要带娃,还要挨打,要好多好多……」

第161章 埋伏

草原。

雾气散开。

露珠也被草地吸收了。

丽娘在认真烙饼,煮麵汤。

看似专心做事,实际却是认真听两人交谈,细心观察那个壮汉。

壮汉一身打扮都比较普通,通身黑衣。

但是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即使是普通的黑衣,布料也不一样,很新,很挺括的样子。

似乎是新衣服,但是也不是那种第一次穿新衣的感觉,而是很随意。

再看鞋子,鞋子才是能看出一个人收入水平的最直接的东西。

毕竟衣服好随便换,鞋子却不方便随便换,鞋不舒适,走不了路。

壮汉脚上的鞋子,极好,很见功夫,做的虽然不华丽,却肯定是很耗费成本的。

综合评估下来,丽娘知道眼前是一个豪客,而且不是一般的豪客。

甚至比到她这里所有客人都要富贵。

因为那鞋子的做工繁复,壮汉如此身量,肯定很费鞋,可是这人鞋底却好好的,只是带点尘土,说明他的条件极好,时常有新鞋。

至于旁边的小胖子少年,随手就掏出一颗珍珠的,还随便就能买下一个铺子的,条件自然不用说了。

听着小胖子胡扯,丽娘有些想笑。

重点是挨打吧,要是自己弟弟这么大,这么调皮,自己也想揍啊。

北原王却是面色凝重,看着这小胖子,莫名有些心疼。

若是自家的小子,自己肯定不会让他干这么多活,保证不舍得打他,一定会把他好好训练,父子一起骑马摔跤,做草原最强壮的勇士。

北原王这样想着,再看小胖子,眼神有些发亮。

每个小胖子都是潜力股啊。

有肥肉才能转化成肌肉勇士。

这个小胖子,他有信心,在他手下,不出三个月,锻炼成一个出色的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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