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公咳的面色通红,连连摆手:「不行,还俗也不行。」
见大家都在看热闹,阿公又大喝一声:「看啥看啥,该干啥就去干啥,还学不学了。」
被阿公这一吼,大家都散开了。
继续去练习收刺。
众人排着整齐的队列,穿着破破烂烂不整齐的衣服,拿着粗细不一的棍子,开始大吼:
「泛彼柏舟,亦泛其流。耿耿不寐,如有隐忧。微我无酒,以敖以游。
我心匪鉴,不可以茹。亦有兄弟,不可以据。薄言往诉,逢彼之怒。」
一边吼,一边出枪收枪。
动作整齐划一,诗歌豪迈雄壮。
这一刻,秦时真的愣住了。
她说的居然是真的,
朗朗读书声,响彻蛮荒。
他回头去找那带他来的少女,却见少女已经从墙上跳下来,站到了队伍最前头,一起比划着名棍子,一起朗诵着诗歌。
他一眼就认出她,没有把她跟其他人混淆。
因为她就是一隻狼崽,他一眼就看出来了,区别于任何人。
不过他看了一圈,看到一个断腿的人,有点奇怪,这个特点,荆国皇宫中也有一位,是他侄子秦晋的射箭先生,不过不可能,那个先生怎么会出现在这个小部落,自己有点想太多,而且看他穿的破破烂烂的,肯定不是。
那个先生喜欢穿黑色,衣服右边袖口会有点磨损,此人的两边袖子都是磨损的破破的。
那个先生的头髮有点稀少,应该比正常人少,估计有点肾亏,可是此人的头髮浓密茂盛,脸上也鬍鬚浓密,师父说发密肾强。
辨认了一下几个细节,确定不是一个人,秦时就很自然了。
毕竟这里是蛮荒,被知道真实身份也不太好。
而荆石也感受到时亲王在看他,他是认出自己了吗?这一刻他强有力的心臟砰砰砰的跳,在部落里经常喝阿公的神水,他身体素质提高一大截,此刻他紧张又激动。
时亲王会把自己的事情告诉太子吗?告诉了太子自己该怎么办?应该不会,时亲王好像是个冷清的人,不太跟人打交道。
同时又有点小兴奋,终于有一个证明自己身份的人来了,虽然部落里人很尊敬他,可是说起他去过荆国皇宫,大家居然不相信,觉得他吹牛。
只是时亲王看了自己一会,然后转头看别人了,一点没有什么奇怪情绪,好像根本不认识自己??
自己这么鲜明的特色?居然不认识?
荆石抬了抬自己的断腿,又抬了抬。
却见那时亲王朝自己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点点头,还是一脸陌生的样子,不认识自己?真不认识?
草(一种绿色植物)!
第53章 简简单单小宏愿
秦时认认真真的坐在一个大石头上看草鼠部落人读书。
一开始他以为可能就只有这一首诗,结果不是。
读完国风,读小雅,读完小雅,读商颂……
这些人是真的认认真真的在读,而且读的抑扬顿挫,气势非凡。
上至苍苍白髮老妪,下至乳牙稚童,全都会读。
他们穿着衣裳破旧,有污渍,有漏洞,可是他们精神饱满。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不仅仅如此,他们还一边读一边用棍子书写。
一收一刺的动作,居然是在写字,棍子刺在地上,一点一点的,最终组成一个字。
「高」。
高实在是高!
秦时陷入了自我怀疑之中,当初他许下宏愿,甚至用蛮荒来许愿,就是因为,这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愿望。
可是眼前,居然真真正正存在。
蛮荒不仅仅有朗朗书声,蛮荒人还识字。
秦时在这里发呆,整个人都像是一个金光闪闪的观音一般,即使是发呆的状态都莫名美好。
跟小七身上加持的光亮不同,他是由内而外的一种光,温润明亮照亮人心。
部落人虽然还在读诗经刺字,实际上只是机械的动作和言语,心都不停的在开小差,忍不住看着神女捡回来的小光头。
真好看啊,虽然无父无母,但是这样好看,养在家里也赏心悦目啊。
抢过盗匪窝,脱离贫困底层,饱思其他欲的草鼠部落人这样想着。
胖子小九看着那和尚,莫名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好像见过,他最近脑子越发混乱,总会混进一些奇怪的画面,有时候是高高的墙,有时候是宽宽的河……
那边小七一家,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叶不器作为小七的大先生,首先发言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可乱来。况且此子是出家之人,万万不可,我不同意。」
荆石作为二先生也连忙道:「不行,这人真的不行。」
对方不仅仅是和尚,还是荆国唯一的亲王啊,这样抢回部落成婚,会出大乱子的。
仇光亮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小七还小,大一些再说。」
不看着那小伙脸的李大娘清醒多了,连忙斩钉截铁的道:「恩,我也不同意。」
阿公也是坚决道:「不行,我给小七算过,她命中不宜早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