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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多此一女 作者:孟中得意

他问沈芷:「怎么,要我给你切成块你才肯吃?还是给你榨成汁。」

沈芷接过苹果咬了一口,去找手机联繫人。

「你不用担心,我要这点儿事都解决不了,你也不用和我在一起。」贺北安又说,「你就好好养伤,不用帮我联繫你那些朋友。」

「不是说了吗?这个事我能解决。」

「作为事件当事人,当然要接受采访,我不能任由这种谣言蔓延。」

贺北安拿过沈芷的手机:「这件事你就不要管了,我不希望你再因为这件事露面。上次你因为我牵扯进来,我已经很抱歉 ,保护不了你,还让你因为我的事情受到牵连。」

「哪有你说得那么严重。」

贺北安知道,那明明有什么,从沈芷对她父亲的反应就可知道有什么,他不能再为了自己把她推到风口。

「他的小女儿呢?」

「不是太好,陈子旺就是个畜生,连他的女儿都打。」孩子贺北安已经让人带着做完全身检查,负责照顾小女孩的人刚刚报了警。

「你的事警察会发通报的。而且他涉嫌虐待自己的女儿,以后连她的女儿抚养权他都拿不到,我说过,他会有报应的。」

很快,陈子旺小女儿的自述就传到了网络。

「二姐做了饭,他觉得不好吃,一生气,就把酒瓶给砸了,这是碎片溅到我手上滑的。」女孩儿瑟缩着指了指自己的伤口,「妈妈没离开的时候,他只是骂我们,后来妈妈去外面打工再也不回来,他就开始喝酒,喝了就打人,以前打我们,从不打能看出来的地方,说是怕丢人。也不让我们出去说,他说哪个家长会打好孩子,说出去别人也只会笑话我们在家不懂事,妈妈更不会回来了。我以前从没说过,有一个动不动就打家人的爸爸真的很丢人。」

第52章 好(文末增加一千字)……

陈子旺的小女儿撸起袖子展示她的伤疤, 沈芷拿着手机在病房看,看着看着眼睛就乏了,她闭上眼, 不再看。

她又回想起她的少年岁月, 那时她刚被金美花赶出来, 寄居在父母家,睡在阳台, 总怕一不小心做错事情,就被赶走,如果被赶走, 她是真没地方可去了。她被这种担忧搞烦了, 决定在被赶走之前离家出走, 她不到十六岁,没有身份证,户口本也不在她手里,要挣钱只有□□工一条路。她拿靠不吃早饭攒下的零花钱买了一张去省城的车票,翘课去车站, 后来还是回来了, 因为带的一百块的生活费被偷了,口袋被扎了一个洞, 那是她身上所有的钱。那天的太阳很好, 她的眼睛被阳光刺得生疼, 很没仪态地蹲在车站, 看着人来人往。

幸运的是, 谁都没有发现她要离开,于是她又可以安心地回去睡阳台。

那么不好过,然而还是长大了, 终于不用寄居在别人家里。

长大真好。沈芷看着手机视频上的小女孩儿,不知是对谁说的,长大就好了。

「你去工作吧,我可以请护工。」沈芷预约了一个护工,一天负责帮她翻十次身,一次十八,一共一百八。虽然贵,但胜在明码标价。她对贺北安说:「你在这里,我反倒更有压力。」

说这话的时候,贺北安把洗好的无籽提子送进了沈芷嘴里。

「我又做错了什么,让你不想看见我?」

「你有空可以来看我。我小时候特别怕生病,怕给人添乱,反倒是现在,可以安心地病,因为有钱请护工,不用麻烦任何人。」沈芷是侧着说这话的,贺北安帮她翻的身。

「你可以把你雇护工的钱给我,我保证比医院里的任何一个护工都好。」贺北安很体谅地说,「不满意包退款,你可以先试用」

「你……谢谢。」沈芷不再拒绝,她早就会判断什么是客套什么是真心话。

「钱到位就行,我还可以给你提供额外服务。」

「那就不用了。」

「试试吧,不要钱,送你的。」

沈芷后背受伤不能洗澡,贺北安给她端来了洗脚水让她洗脚。

沈芷说不用了。

「你可太不讲卫生了。连脚都不洗。」

沈芷记得贺北安并不是第一次说她不卫生,上次好像还是在高中,她在他鞋上踩了一排印子,

贺北安嫌弃她球鞋脏。

沈芷一隻脚伸进脚盆,烫得她收回了脚,贺北安给她试水温,等水温差不多了,贺北安把她的脚按了进去。

「还烫吗?」

「你不用做到这地步的。」

「如果你愿意,我可以给你做一辈子。」

沈芷侧过脸,她已经过了因为疼掉泪的年纪。

「怎么,是不是水太烫了?」

「挺好的。」就是不太适应,除了足浴店的技师,没人给她洗过脚。

每隔两个小时,贺北安帮沈芷翻一次身。

「我自己其实也可以做,你睡吧。」

「你不是僱佣乐我吗?这是职业道德。」

夜里一点,贺北安给沈芷翻完身,去亲沈芷的额头,沈芷按下床栏的下降按钮,往左侧了侧身,给贺北安留了一个空位,病床相对于贺北安的身高太矮了些,他蜷曲着腿侧躺在沈芷对面,在沈芷的嘴角啄一下,窗帘很遮光,整个房间都是黑的。沈芷的病房在最西边,走廊的灯也因贺北安怕沈芷晃眼,早早关了,最亮的莫过于两个人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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