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故意躲着她似的。
所以这次她非得搞清楚,那小侍卫到底是何来头不可。
「你难道不觉得奇怪?他身为男子,为何要送你银戒?那是兰斯人的定情信物。」
祝怜看了眼正一脸平静读书的某人,好奇道:「难道说他有断袖之好?」
「与我无关。」
宋昀的视线未从书上抬起,似是毫不在意。
「是么,我看你把那指环瞧得可仔细,差点以为我们宋大人要移情别恋。」
「你这是醋了?」
宋昀的声音带了一丝笑意:「男子的醋你也吃么?」
祝怜挑眉:「我怀疑他不是男子。你看到他喉结了么?你有,他没有。」
他那日自然也是注意到,所以才多看了那小侍卫几眼。如果没猜错的话,那小侍卫确实是女子,并且与大皇子关係匪浅,只是不知她出于什么目的扮了男装,又不知出于何目的接近自己。
还有那银戒上的花纹……
「宋大人,久等了。」
马车外传来大皇子的声音。
车帘被人掀开,外面站着一男一女。男子便是兰斯大皇子,他这次穿着大梁男子便服,头髮也入乡随俗地束起玉冠,一头浓密的捲髮顺眼不少。而一旁的女子穿着兰斯满是褶皱滚边的裙装,看着有几分眼熟。
可不正是那小侍卫?
大皇子看到祝怜:「这位姑娘是?」
没等祝怜开口,宋昀道:「正是在下未婚之妻。」
「原来如此。」
看来自己之前的猜对了,那红衣女子果然同他关係不一般。站在大皇子身后的女子露出几分落寞之色。
这时,便听到大皇子介绍道:「这位是三妹伊莉莎白。」
那侍卫果然是女子!祝怜偷偷伸手掐了宋昀一把。
丽萨被皇兄推到二人面前,脸色一红。
「抱歉,皇兄他不是故意帮我隐瞒身份。因为父皇不想让我跟着,所以我假扮成男子溜上船,此事皆是我之过。」
「无妨,我们大梁有句古话叫既来之则安之。」祝怜笑得十分大度:「今日二位殿下想体验什么直说便好,莫要客气。」
反正宋大人请客。
那二人都是第一次来大梁,自然也不会跟宋昀客气,到了热闹的街市中,凡事看到了稀奇的小摊儿都要凑过去围观一番,银子似流水似的花了出去。
只是这一路上宋昀被祝怜揩了几把油,挑的位置非常擦枪走火,像是故意撩|拨似的,让他有些哭笑不得。
原来她吃醋是这番模样,自己心里不好受,便要他也不好受,真是个睚眦必报的女人。
到了晌午时分,祝怜提议找一家酒楼歇息用膳。
之前醉仙楼一楼被烧了个精光,如今重新修缮了一番,改名为得月楼。
近水楼台先得月,这名字一换,人气竟只增不减,四人刚下马车便被小厮迎了过来。
看到是祝怜,店小二笑成了一朵花:「祝姑娘许久不来,顶楼雅厢给您留着呢。」
祝怜笑道:「今日有贵客,开间天字号的。」
「好嘞!」
于是一行人被招呼着上楼。丽萨玩了一上午,孩子脾性已经掩饰不住,早就将这几日的尴尬抛之脑后。她看到食客手中的黄豆猪蹄软糯喷香,兴致勃勃地问到:「那个是什么?我也要吃那个!」
「猪脚。」
祝怜瞥了她一眼:「三公主喜欢?」
丽萨的脸色变了变:「你们怎么会吃这种东西?」
话虽这么说,落座雅厢后,她还是鼓起勇气点了一份,谁知这猪蹄皮肉竟如此软糯,入口即化,便一发不可收拾。
「好吃!」
丽萨又夹了一筷子:「皇兄,你快尝尝,这猪蹄竟然这么美味。」
「是么?」
大皇子碟中本有一块,他却犹豫半晌都没敢下筷子。但是那香味实在诱人,他喝了口热酒助胆,将那块肥瘦相间的猪肉送入口中。
「的确不错!」
结果那盘黄豆猪蹄没等宋昀和祝怜下筷子,便被兰斯人分了干净。可二人仍不过瘾,喊来店小二又点了一盘上来。
祝怜喝了几口酒,面色微醺,端起手中的酒杯,朝大皇子的方向指了指:「猪蹄皇子。」
又指了指丽萨:「猪蹄公主。」
宋昀慢条斯理地给她夹了一筷子辣子鸡丁:「吃菜。」
祝怜咯咯直笑,她超宋昀招招手,示意他附上耳朵。
「可我觉得,还是宋大人最好吃。」
「……」
又喝多了么?
宋昀把她的酒杯拿走,她又悄悄缠上他的胳膊,晃了晃。
「什么时候能吃了宋大人?」
「祝怜,莫要胡闹。」
「什么时候嘛?」
「……成亲以后。」
「那我们什么时候成亲?」
宋昀笑了笑,清泠泠的凤眸中闪过一丝柔软:「很快。」
春季如约而至,好事将近。掐指一算,一个月后送走西域使臣,再过七天,便是他们二人的婚期。
……
兰斯地处一玲珑海岛,并非物产富饶的之地,即使是皇家御膳也无甚珍馐可享。
这次来到大梁,兰斯二人大开眼界的同时也大开食慾,把这得月楼的招牌菜吃了个尽兴,又听闻此处珍藏酒类不下百种,自然是一番畅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