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之夜》宛若天籁,顾栀小姐实乃上帝赐予人间的安琪儿,如能在下地狱之前一见人间安琪儿的芳颜,不枉我入世一遭,活这一回。」
……
「够了够了!」
古裕凡专挑肉麻嗯念,念得声情并茂,顾栀则实在听不下去了,打断古裕凡,捂着耳朵,浑身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她这辈子就没听到过这么酸的酸话!
古裕凡掸了掸手里的一沓报纸:「每期的读者来信一半以上都是写给你的话,我接着给你念。」
「你的歌迷一天不见到你,就要一天接着给报社写信,一天天来咱们公司楼下等你。」
「不要说了不要说了。」顾栀浑身彆扭得就像在用指甲挠墙,这辈子从来没有一刻像这样庆幸过自己不识字,她伸出手阻止古裕凡,生怕他继续念下去,「我拍,我拍行了吧!」
顾栀开始对歌迷这种生物有些无语了:「拍两张照片你发出去拉倒!我就长这样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个嘴有什么好看的!让他们不要再给报社写这种东西刊登出来了!我,我想吐!」
古裕凡没想到自己苦口婆心地劝慰,条条利弊分析,结果还比不上几句噁心的酸话,不过好歹目的是达到了,满意地笑了笑:「什么时候去拍?」
顾栀整理着自己被噁心到的胃部:「随便。」
古裕凡答得干脆:「好的。」
——
《茉莉之夜》很红,一直红到了霍氏。
霍廷琛食指轻轻抬起留声机的唱针,歌声戛然而止。
霍廷琛拿起那张唱片,上面印着「顾栀唱」。
他冷冷笑了一声。
他还以为顾栀那么毅然决然那么硬气,离开他后会搞出个什么名堂,结果现在,不签他给她开的极尽一切姨太太优待的合同之后,就是去当卖唱的歌星。
歌星都是拿工资的,唱片卖的再好,也是唱片公司赚钱,跟歌星没有一点关係。
顾栀放着他霍廷琛的姨太太不当,跑去当抛头露面,一个月顶多两千块钱的歌星。
一个月两千块,在普通人眼里已经是天价,可是这个「天价」,连他之前随手送给她的一样首饰都比不上。
陈家明说顾栀买下的那家珠宝行生意不温不火,赚不了多少钱,并且到现在,还没有房子,住在酒店里。
从简入奢易,从奢入俭难,也不知道当习惯了穿金戴银的顾栀,发现自己唱一月赚的钱,还不如自己之前随手送她的一个首饰赚钱时,心里会是个什么感想。
会回来求他原谅?像三年前那样,抱着他的胳膊求他收了她?
霍廷琛优雅品着咖啡。
他想自己应该并不会像三年前那样,干脆而大方,毕竟任性的女人,总要为自己的任性付出代价。不过最后如果她认错的态度诚恳,他还是会勉为其难,再给她一次机会。
霍廷琛心情愉悦。
他随手从报架上拿了份报纸,放在膝头展开。
瞟到的第一行字:「《茉莉之夜》让我爱上了那个名叫顾栀的女子……」
第二行字:「顾栀吾爱,自从听了你的歌声之后,吾心从今夜起已属于你……」
第三行:「夜夜入我梦的人间安琪儿,顾栀……」
一连几行,全都是各种肉麻的酸话,然而他们酸话的对象,都只有一个,那就是顾栀。
霍廷琛:「………………」
男人铁青着脸,愤怒地把报纸拍到沙发扶手上,想等过几天顾栀回来认错求原谅时,再好好跟她算帐。
作者有话要说:顾栀:老娘迟早拿钱砸死你这个狗东西
民国时期的歌星影星大都是拿工资的,当时的电影界扛把子蝴蝶一个月工资就是两千大洋。
第12章 第十二天踹了
顾栀在古裕凡的各种奇招用尽之后总算答应去拍两张照片,古裕凡高兴得跟什么似的,摩拳擦掌要给顾栀设计造型。
随着着这次《茉莉之夜》的大红,歌星顾栀万众期待的首次公开露面,当然是一点也马虎不得,只是古裕凡没想到顾栀的照片还没拍,突然一夜之间,仿佛串通好了一样,就又上了上海好几家娱乐报纸,包括上海演艺报的头条。
只是这次几家报纸头条标题格外刺眼。
「《茉莉之夜》红遍上海滩,顾栀形象扑朔迷离,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详解胜利唱片为何迟迟不肯揭下顾栀神秘面纱。」
古裕凡瞟了几眼新闻内容,心里立马有了答案。
这一阵子的胜利唱片赚的盆满钵满,几个对家都眼红的滴血,现在竟然被他们给联合阴了一手。
无怪他们会来这一出,毕竟胜利这次的作风实在不能不让人猜议——哪有歌星不露脸的。
唱片界业内人士都知道,歌星的歌喉固然重要,但是相貌,尤其是女歌星的相貌同样重要,唱片公司但凡发掘到好苗子,只要长得平头正脸些都能给你包装成美人,画报随着唱片一起发售,毕竟谁不乐意见到唱歌的是美人呢?
而这次,《茉莉之夜》火成这个样子,胜利唱片却迟迟不发售顾栀的画报,甚至似乎有让她一直当幕后歌星的意向,举动实在是让人生疑。在唱片界,但凡是个长得有鼻子有眼的能看的过去的,哪有公司不让露脸的。
所以胜利的一切遮遮掩掩的做法,甚至肯放弃卖歌星画报的钱,在对家眼里看来无疑只有一个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