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敢带黎司期到少卿面前,告诉少卿,「我现在喜欢他」吗?
只是想到,她都会替少卿心碎。
有些人太好,好到根本不忍心伤对方。
哪怕最初对黎司期有的那一点点好感,都是因为他像少卿。
因此这一刻,她在黎司期面前,说不出那一句可以。
『哄哄他啊,怎么不说话,你别真的对前前夫哥余情未了吧?』
杜晚歌沉默良久,终于开口:
「我以前,的确有一个很喜欢的人。」
他眸光像灯塔的光线一样,虽然明亮,却总是朦胧:「那个男人不是黎风,对吗?」
她坦然承认:「我没有喜欢过黎风。」
『啊?意思是乌歌之前做的那些事情,全都是因为剧情驱使,实际上她的性格根本不会喜欢黎风这种?』
『别告诉我,她真的喜欢苏忧言。』
黎司期的态度很平静,就像是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你没有喜欢过黎风,那为什么这么对他?」
杜晚歌坦诚相待:「我说不明白,但我的确不喜欢他。」
这的确不重要。
但他想问的,却不是这个。
杜晚歌知道自己可以解释那个人不是苏忧言,但无来由的,她不想解释。
因为她曾经喜欢某个人是事实。
她的确仰慕少卿,不止是朦胧的爱意。
黎司期握着方向盘的手不由得紧了紧,想到她真的喜欢过苏忧言,就觉得有些可笑。
虽然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来的。
但原来她真的喜欢过苏忧言,才会和他订过婚。
苏忧言,真的是她选的。
他以为她只会忠于他们的感情,原来他不值一提。
也是,他们之间的交集,本来就很浅。
算起来,其实比这个时代的男女朋友见面少很多,也许这里的男女交往一个月的时间,见面次数就已经够抵他们见过的次数。
他们现在见面的次数,也已经远远超过曾经见过的面。
他以为的两情相悦,对她来说并不是独一无二的,别人也会吸引她。
是他一见钟情,在茶馆看见一个小姑娘将报纸上的新法典倒背如流,她背一句,肩膀上的丑乌鸦嘎嘎一句,像在学她背法条。
他的世伯刚刚在丧权辱国的条约上签了字,不通国际法的国家,只有挨打的份,都不知如何反唇相讥,不知道外界早已有全球通法。
一个小姑娘,却可以把别人国家的国际法倒背如流。
他一时听得入了神,很多东西,他都是第一次听。
他是腐朽的旧社会的产物,她却是勃发的新生命。
报纸她也很敢卖,那个新闻社的报纸多是反动反政的。
听见她说要去国外留学,学国际法的时候。
他发自心底为她骄傲。
她不止是一个报童而已。
哪怕她学了人人平等的新法,回来会审判在腐朽制度下当肉食者的他。
无论是口诛笔伐,还是罗织罪名,他都认。
只希望捆桎他的新法是她所写,总算立誓。
在这个时代,难免如此。
她的宿命是名留青史,不是与他有私,背叛了时代与她相爱,也终究要顺应立场对峙。
当她兴奋地和同窗讨论起孙先生的时候,他就该知道,他们不是一路人。
但他好像将他们的感情想得太轰轰烈烈,觉得他对她无可替代。
是他喜欢她,不是她要留在他身边。
还以为在这里,他们终于站到了同一阵营,可以在一起。
但原来都是他想的。
黎司期回神,用毛毯挡住了原本要送给她的新式鲁班锁,笑了笑,眼底清光一瞬流泻:
「我知道了。」
杜晚歌没有开口,垂着眸,无来由于心有愧。
说谎比坦白容易,但建立在谎言之上的感情永远是空中楼阁。
她宁愿告诉黎司期,她曾经有很喜欢的人,喜欢得刻骨,很难忘记。
黎司期语气很淡漠,明显比刚刚多了一些距离感:
「苏忧言说,你和苏老爷子关心了他的境况,他托我告诉你,虽然情况不好,但总是没有死,已算万幸,后面还有很多场手术要做,未必做完手术还是活着的。」
杜晚歌想起来,她的确和苏忧言的爷爷问过他的情况。
她沉默了一会儿,才道:「如果有机会活下来,挺好。」
黎司期没有说话。
这段时间的亲昵,多数借这个身份的张扬,借这个时代的开放包容,做了很多以前没有做过的事情。
但这些时间好像都是偷来的。
她更关心苏忧言,而不是他。
海风仍旧吹到渡口,港湾空空荡荡。
第89章 嫁给我
另一边,听秘书说三小姐跟黎家那个小子跑了的杜老爷子,差点没气得头髮竖起来。
都开这样的宴会了,还惦记黎家那个。
秘书小心翼翼道:「不过今天三小姐在宴会上加了很多年轻才俊的微信,来者不拒,应该也没那么喜欢黎司期。」
杜老爷子板着脸:「这反骨仔真是烂泥扶不上墙,见了这些人还跟着黎家的跑。」
秘书小心提醒:「有另一件更重要的事。」
「什么事?」杜老爷子摸着拐杖的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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