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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前任遍仙界 作者:青青绿萝裙

她看向鞭打自己的小公子,他才练气三层,修为远不如她。可他是良民,是修真家族的子嗣,是她的主人。

因为投胎的肚子不同,他生来就掌握着她的生死大权,而她就算被杀,也不能够闪躲。

何其可笑!

她站起身来,在周围人错愕怒吼之中,杀掉了他。

「我为什么不敢躲?」她对他说,「你要杀我,我就能杀你。」

「你好大的胆子。」其他的奴仆怒不可遏,扭曲的面孔中隐约可见惊恐,「你、你居然敢以下犯上。」

他想攻击她,却反被她所杀。

「疯子、疯子!!」剩下的人修为都不如她,连滚带爬地四散奔逃。

七十二想起来了,这里是小公子游戏别院,她是奴仆中修为最高的人,但一旦有人离开这里,请来救兵,就不是她能对付的了。她不得不杀了那些准备逃跑的人。然后,她搜走了小公子身上的所有法宝,以最快的速度逃离了这里。

当日下午,这件事就传遍了整个仙城,世人皆惊。

要知道,主人要奴仆死,奴仆连犹豫一下都是罪过。奴仆弒主是最最严重的罪名,挑衅了整个世界的规则,城主府立刻下发格杀令,要取她项上人头。

这样的人必须死,决不可开先河。

七十二在荒野中度过了被追杀的三天。杀她的人也一样是奴,她问:「我有什么罪?他要杀我,我当然能杀他。」

「你疯了,他是你的主人,奴怎可弒主?」在追捕的修士眼中,她比手上沾染无数人命的要犯还要丧心病狂。

她反问:「他生来是主人,我生来是奴仆,凭什么?」

「这是天命。」对方道,「你在违逆天命。」

「什么天命,天这么说了吗?这是人说的。」她嘲笑,「人家说你生来是奴,你便信了,一群蠢货!」

「不必与她多言,杀了便是。」

七十二一路奔逃,仗着从小公子那里搜来的丹药法器,硬生生耗死了他们。临死前,负责追杀她的头领说:「你以下犯上,必遭天谴。」

「若真是如此,我动手的时候就该劈死我了。」她举起刀刃,刺向他的胸膛,「可活下来的人是我!」

噗嗤,利刃刺破胸膛,血花喷溅到她脸上。

她面无表情地擦掉了脸上的血痕,头也不回地离去。

半年后,她成功筑基。

这个世界上,修为最高的乃是元婴。筑基修士说少不少,但也绝对算不上多,在偏僻的乡下地方,许多小家族的族长就只有筑基修为。

那么,奴仆若是筑基,能变成良民吗?当然不行。

尊卑乃是天定,如何能依据修为更改,若是如此,奴仆结了丹,难道还能做贵族不成?所以,奴隶永远是奴隶,为了便于修为低微的主人控制,通常还会被要求籤订主仆契约。

七十二很幸运,因为她的「主人」未满七岁,签订契约有损神识,故而未曾与她定契,否则,那个小傢伙想要她死,她连反抗一下都不能。

可接下来的路依旧不容易走。她杀了自己的主人,得到了「自由」,可这个世界不容许她拥有所谓的自由。他们会想尽一切办法剥夺这本该是人人具有的权利。

她的头上,压着金丹,压着元婴,压着贵良贱的社会规则。

这三座大山,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第496章

七十二自出生起,就是徐家的奴仆,从未看过外面的世界。但她的内心深处,有着强烈的直觉——世界不该是这个样子的。

被所谓的主人鞭挞时,她这么想。看到有修士因是贵族,便当众淫辱良家女子而不会受到任何惩罚时,她也这么想。亲眼目睹一个幼童因为贵族小姐心情不好,就跪在地上当狗的时候,她更是这么想。

可她什么也做不了,她被所有的仙城集体通缉了。格杀令上说她「罪大恶极,罪无可恕,人人皆可除之」。

这意味着,所有人都有可能是她的敌人,任何一个人都有足够的理由动手杀了她,不管他是良民还是贱民。

她不能再衝动行事,必须极其小心才能瞒住身份。

值得庆幸的是,他们没料到她天分非凡,居然能在半年内筑基,对她的描述依旧停留在练气十层。而作为一个奴仆,她也没有资格拥有自己的画像,格杀令上的女人平凡得像是街边的任何一个人。

她掌握住了这个机会,谎称自己是某个小家族的偏支,想在一个偏僻的小仙城里安顿下来。然而出乎预料的是,租借洞府的人问她要身份令牌。

「弄丢了。」七十二不知道身份令牌是什么,随口撒谎。

伙计的眼神立即变了,又问:「那么路引呢?」

她沉默了片刻,淡淡道:「你在怀疑我的身份。」

「这位姑娘,没有身份也没有路引,鄙店无法租借洞府给你。」伙计语气冷淡。

七十二心知此时露怯只会招人疑窦,故意找茬:「岂有此理,出门在外谁没有个意外,你这是什么意思?叫你们掌柜的出来,我倒是要和他理论理论!」

果然,她一张狂,伙计反而让了半分:「对不住了姑娘,规矩如此,你还是儘快去找地方补办吧。」

「可恶!」她故意骂了好些气愤的话,看真的无可迴转才悻悻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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