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互相看看,眼神纠结了一番,又坐了回去。
「你确定这里没有丧尸?你认真的?」
「认真的。」男人拍着胸脯保证,回到自己原来的座位上。
他清了清嗓子:「这个故事有点儿长,你们可以一边吃一边听。」
四人眼神冷漠。
他赶紧改口:「不吃也行,我先讲。」
男人嘆了口气,拿出回忆往事专用的语气。
「我年轻的时候,是个混混,那个年代,在偏远的地方,法制还没有健全,所以我可以说是混得风生水起……」
电视剧里的混混是什么样,男人年轻的时候就是什么样,吃喝嫖赌样样不落,整天游手好閒,靠着收保护费过日子,閒的时候还会去马路上对着漂亮姑娘吹口哨。
这样的日子从他十五岁过到二十岁,五年时间,他改变的只有年龄和长相。
与他完全不同的,是他的哥哥。从偏远农村考到大城市的名牌大学,十里八乡都知道他的名字。他考上大学那一年,县长都特地跑到他家来祝贺,村子里还专门摆了宴席。
哥俩都很出名,可惜是截然相反的名。
「日子嘛,过着过着就变了,只不过我是自己作死,犯了事儿。你们别看我只是个混混,但混混也是有分等级的。我十五岁的时候开始当的是普通混混,到二十岁的时候我已经是个混混头儿了。」男人说起这个,还有点儿得意。
但是再大的混混都比不过地头蛇。
他有一天閒着没事儿干,照旧上街对着路过的姑娘吹口哨。
年纪长了,胆子也长了。
「其实放在现在也不算什么,就是抱了下,亲了口,不算什么大事。」
槐岳四人立即丢过去一个眼刀,他讪讪改口:「嗯……可能放在现在也是个大事儿,但这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那女的是我们那片地头蛇的表妹,我们那片的地头蛇又是个放高利贷的……」
他摸了摸鼻子:「你们看过电视剧吧,知道以前放高利贷的人有多狠吧?」
地头蛇找上门来,他爸妈跪在地上求饶,他一个年轻的刺头,最怕的就是丢面子,衝出门就衝着地头蛇一通骂,结果成功把地头蛇激怒,他爸妈被打伤,他则直接被抓去了地头蛇的家。
「我犟啊,又不知是非不知好歹,我就死不认错,硬跟他们刚,他们本来没准备对我怎么样,但我逞能,非站着对他们破口大骂,还又衝过去摸了几把他表妹,然后他们就真的气红了眼,把我的腿给打断了。」
他笑了一声:「他们其实那时候想把我打死,但我哥赶回来了。他是十里八乡有名的人,他考上大学的时候县长都特地登门道喜,所以地头蛇给他面子,但又生我的气,就说,只要他剁掉一根小指,他们就放我走,还可以承担我所有的医药费。」
「你哥答应了?」秋明问。
男人点了点头:「对,答应了。后来我蔫了,每次看到我哥的手我就打心底的发抖,我觉得我害了他。因为少了一根手指,很多人都以为他不是什么正经人,他当年毕业找工作的时候处处碰壁,最后被逼得只能跟亲戚借钱创业。也幸好,他成功了,赚的钱够养我们一家子。」
「后来呢?」秋明又问。
「后来,他四十岁的时候癌症死了,而我这个不成器的还活着。」他仰头,把眼泪憋回去。
「所以……你想让我们拿的东西是什么?」钱溢问着,其实心里已经有了猜测。
「我哥的手指。」男人说。
第81章 晨星湾小区
在男人的预想中,她们四个应该会倒吸一口冷气,然后瞪大眼睛瞳孔震颤着,满脸惊恐、不知所措。但这样的画面并没有出现,四个人只是多少脸色有些奇怪。
「这都多少年了,你哥的手指还没腐烂吗?还是你给它晒干了?又或者已经成了几节骨头?」槐岳问。
她脑海里浮现出最近遇见的那些丧尸的模样,看着桌上香喷喷的包子都有些倒胃口。
天气已经开始转温了,虽然依旧挺冷,但毕竟不是零下,丧尸身上都开始腐烂变质,甚至有些还会生蛆。那模样气味,着实是让人吃不消。要是让她带着么一根手指回来,她得嫌弃死。
「这么多年了肯定是骨头吧,骨头好,没味道,不像前几天那群丧尸,一个劲儿的往车上扑,身上的烂肉都黏在车上了,我把车子洗了两遍都还能闻到那股腐烂的臭味……」魏芣说着,好像已经闻到了那味道,五官都揪在了一起,好像下一刻就能闻着味儿吐出来。
哦,忘了她们是能闯丧尸堆救人的救援队了。
男人瞥了眼桌上的那把手/枪,一瞬间有点尴尬,只是这尴尬只有他自己知道。
他轻咳一声,打断她们的猜测:「没有,不是骨头也没有腐烂,一直是用福马林泡着的,放在一个透明的玻璃小瓶子里。盖子是雕花纹的纯银,固定在玻璃小瓶上面不能打开,上面挂了一条银链子,我平时都会把它挂在脖子上……」
四人瞪大了眼:「挂在脖子上?!」
她们终于露出了男人预想中的表情。
「你这就有点儿……」槐岳没说完,硬把后面的话咽进了肚子。
「都是放在衣服里,别人看不见的。」男人一摆手,「我哥的手指对于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如果没有他,我或许早就被打死在了地头蛇的家里,又或许勉强活了下来,拖着残疾的腿到大街上乞讨。把他的手指挂在脖子上,是要时刻警醒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