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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从腰间掏出把匕首,在墙根底下,刻上一个「沈」字。

一笔一划,皆用尽全力。

仿佛在诉说某种承诺。

「待得明年此时,我必给诸位换一个宽敞的住处。」

刁氏神情欣慰,嘴上却忍不住说:「赶紧把你那玩意儿收起来,我每回见到,都觉得眼睛疼。」

沈春行的那柄匕首,比之赠予沈鸣秋的那把,瞧着还要危险许多。

刀锋短窄且弧度弯曲到异常,手能握住的地方,只三指宽。

女子手小,尚且能藏于掌内,若换到旁人手里,一个稍有不慎,便可能将自己的手指切断。

即便日日看,夜夜看,知她能用这匕首砍菜切瓜,刁氏仍心惊肉跳,不由抱怨。

「你说你爹也是,给你留这么个儿玩意干嘛,女孩子家家的,该多攒些嫁妆才是。」

当初一夜惊魂。

沈父死守住柴房大门,沈春行便是用这把匕首,从死人堆里,一路将其尸身拖回沈家。

那把匕首,乃是阿淮送她的礼物,后被炼製成本命魂器,放置在令牌空间内。

用来杀人只泛泛,屠鬼,则一绝。

而送于沈鸣秋的那把,不过是在他的死缠烂打下,所改良后的产物,将将能用来防身。

「我爹英明神武,早猜到他的大女儿啊,绝非寻常,迟早要做出一番大事,自然要想尽法子保护。」

沈春行向来是夸人不要钱,一张小嘴甜的呀,能让死人从坟里头跳出来鼓掌。

「你呀,就知道哄我,你爹是我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他能有多少本事,我会不知?」

刁氏却不吃这套,虚点了下沈春行的额头,倒也不追问,岔开话题。

「奶这一辈子没啥,就想看着你长大成家,让咱老沈家能后继有人……」

沈春行赶忙打断,讪笑声:「传宗接代的活儿,好像轮不到我啊,奶你这是想让我招赘?」

刁氏很想说「是」!

可一想到小薛,那话便说不出口。

谁敢让堂堂县令入赘,得多大脸啊?

她面色一沉,问道:「你当着你爹娘的面儿,老实告诉我,你跟小薛之间,到底存没存那种心思?」

沈春行站起身,拍拍膝盖上的土,装模作样地朝两边看。

「我爹娘也不在这啊,要当着他们的面儿,那得等你孙女我来年发财了,衣锦还乡后,到时再问吧。」

说完便要溜。

刁氏哪肯放过,笃定道:「没反驳,就是承认。先前还骗我说什么合作,明明就是图人小薛长得好看!」

沈春行痛苦地抱住头,「过完年我才十三啊!现在说这些,也忒早了点吧?」

「早吗?你吴敏姐不就是十三岁定亲?若不是出了这檔子事儿,她如今也该出嫁了……」

想到吴家,刁氏嘆口气,终于没了再问的心思。

活着就是硬道理。

至于招不招赘,那都有的商量嘛,反正她觉得大丫头把小薛吃得死死。

脸大一点,也未尝不可?

在这一刻,要给老沈家留后的强烈心愿,衝破了世俗传统的束缚,冥冥中,刁氏仿佛能看到老头子在对自己颔首,告诉她——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谁说县令就不能入赘?

那驸马爷,也是爷啊!

一时间,老太太脸上千变万化,沈春行打了哆嗦,蹑手蹑脚地溜了。

以前在现代被居委会大妈介绍相亲,那时好歹也有二十多岁,如今到了古代,才十三就要开始被催婚。

悲哀啊!

——

前院的空地上,有俩人正沐浴在月光底下。

一个面容俊朗,一个长相秀气,皆是身姿挺拔,如芝兰玉树。

沈春行咋舌:「你俩是在这儿赏月,还是一诉衷肠?」

真不怪她乱磕啊。

俩大男人,不一起睡觉去,跑这儿对望,咋看咋有问题。

薛永安收回目光,淡淡道:「他问我,若能用自己的性命,去换取一城百姓的安危,愿是不愿?」

沈春行表情顿时变得古怪,衝着庾苌嘀咕:「先前只以为你傻,没想到真是个瓜皮。这还用问的?」

当然是不愿!

可她心里明白,于阿淮而言,莫说是一城百姓,只要是在他职责之内,一人性命便足以让其癫狂。

从地府里出来的人,或许冷血,可足够护短。

因而沈春行难得生气,一指旁边小板凳:「坐!」

庾苌:「……」

也不知为何,打了个寒颤,竟真的默默坐好。

「来!你仔细给我说说,何来一城百姓,又为何是要用他的命换?若是我没记错,你先前可说过,明明是要来杀我的!」

这话说来就有点久。

庾苌张张嘴,最后还是决定长话短说。

「我确是来杀你,而要他命的人,更多。」

第92章 新年要有新气象(四)

院子里忽得转为寂静。

像是被一语所惊。

沈春行等了会儿,没听见下文,干脆给自己也搬了张凳子,夸张道:「我不信,怎么可能会比想杀我的人多?你给展开说说呗。」

庾苌:「……」

他仔细观察着两人的神情,想要从中窥探出些许惊慌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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