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卫国对于功德没什么概念,这个时候他只想给孩子一次机会。
「我愿意。」
林翩翩颔首,「你对功德没什么概念,我要给你解释一下。如果你不给我功德,你们家至少还会富贵千年。但是这三分之二的功德给出去了,你们家百年以后只能退居二线了。并且,这么大的功德给了我,我只给你孙子十年的机会,如果十年后,你没有让他变成一个正常人,你孩子将会死于非命。你明白吗?」
曹卫国心口一颤。
这代价,太大了。
一边的李琴立刻不愿意了,「我们不愿意!」
开玩笑!
富贵千年和富贵百年怎么比?
况且只是一个孩子而已,她有儿子,可以在外面生。
没了一个壮壮,还有无数个壮壮。
这笔卖买,不划算。
「你闭嘴!」曹卫国冷冷的吼她,然后对林翩翩说:「我愿意。」
李琴吃惊的大叫:「你疯了?」
「你才疯了!」曹卫国终于忍不住了,「如果不是你的以为纵容,孩子能变成这样?现在我救孩子,你又阻止?李琴,我真后悔当初娶了你!」
曹卫国现在真的是悔不当初。
他生在穷苦年代,第一任妻子是青梅竹马,后来战乱,她在战乱之中去世了。
第二任妻子是他在部队里上级给他介绍的,是个医疗兵,两人之间也算琴瑟和鸣,一起共同的度过了最艰难的时期。
是他,没经受住年轻貌美的蛊惑,犯了错误,跟前妻离了婚,然后和李琴结了婚。
第118章 离婚
李琴除了长得好看以外,其他的一无是处,其实他早就后悔了。
只是他已经结婚三次了,不能再离了。
再离,脊梁骨真的要被戳断了。
其实曹雄小时候也是个熊孩子,被惯得无法无天,他当时还是清醒的,意识到孩子要长歪的时候立刻当机立断把孩子送到了军营里,进行军事化生活。
后来曹雄渐渐的就长回来了。
对于儿子曹雄,他是愧疚的。
他跟前两任妻子都没有孩子,曹雄是他唯一的孩子。
小时候他没什么时间管,都是李琴在管,很惯着孩子,以至于孩子逐渐长歪不对劲他才意识到问题。
曹雄被送到军营以后,好几年都回不来一次。
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
他在军营里也有了一个相知相恋的爱人。
但是,李琴不同意。
大闹特闹,非要把他们给弄散了。
然后强制的把自己娘家的不占血缘关係的表侄女嫁给了曹雄。
再后来,壮壮出生。
李琴还是和以前一样,特别惯着孩子。
壮壮毕竟才五岁,平时熊了点,但还是有礼貌的。
他不知道壮壮私底下竟然这么残忍。
也是因为曹雄曾经很熊,后来被掰过来了,所以他才想给壮壮一次机会。
哪怕付出巨大的代价。
更何况,这些代价还是他看不到的。
他现在只想给孙子一个机会。
狐仙看着林翩翩:「我孩子真的还有救吗?」
林翩翩肯定的点头。
「他愿意给功德就行,到时候先让你孩子的魂魄在出云观里承三年的香火,凝实魂魄,三年后,我会施法让他重新投生到你的肚子里。就是辛苦你再把他生出来一次了。」
狐仙迫不及待的说:「我愿意的。」
只要她的孩子还能转生,别说生一次的,就算是生十次,她也愿意。
狐仙又说:「我孩子在您道观里承受香火,我可以过去陪着他吗?经过这件事,我没有安全感,守在孩子的身边才安心。」
这样的小要求林翩翩不可能拒绝。
还是老话,现在灵气稀薄,动物能生灵智特别不容易,她对他们特别宽容。
「可以,不过道观里人太多,你自己注意点。」
狐仙连连道谢:「谢谢,谢谢。」
林翩翩大手一挥:「你可以从壮壮的身体里出来了,然后,跟他交易。」
「好。」
狐仙的话音刚落,一道凡人看不见的红光从壮壮的身体里出来。
下一秒,客厅里就多了一隻红狐狸。
这一幕,把陆佳琪吓了一跳。
然后就是惊艷。
她在陆津的耳边小声的说:「好刺激!不过好奇怪,难道不应该是棕色的狐狸吗?」
毕竟狐仙附身在壮壮的身上的时候,壮壮身上长的是棕色的毛。
可是眼前这只是红狐,毛色发亮,特别的好看。
陆佳琪哪里知道,红狐是很爱惜自己的羽毛的,红色的毛髮是他们的骄傲,附身在人类身上,还是自己讨厌的人类,怎么可能让对方长红毛?
当然是又丑又醒的棕毛了。
没长黑毛是因为红狐对自己审美最后的倔强!
林翩翩说:「你们握个手,交易就形成了。」
然后,一人一狐完成了握手。
几乎是握手的一瞬间,沙发上的壮壮就恢復成了原本白白胖胖的小孩子。
交易达成。
林翩翩掏出一张符递给曹卫国。
「你让壮壮随身佩戴七天,去去晦气。」
「好。」
「一万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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