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老闆娘还是周全,他都不敢对他们如何。

她不想要再做从前的那个怕父亲,必须被父亲束缚的可怜虫,她要抓住机会,抓住这一次唯一的机会。

直觉告诉她,如果抓住这次的机会,这一辈子可能都会改变。

如果抓不住,她就还是只能做那个一无是处被父亲控制的可怜虫罢了!

老闆娘说的对,她的未来要靠自己争取,就像她一直以来想方设法的要读书一般,没有任何人可以帮到她,除了她自己。

「老闆娘你没有骗我的钱,是我求着你帮我的!」

陈琴做出了决定,也不哭了,她擦干了自己脸上的泪,站起身,眼神坚定的一点点的看向周围的每一个人,开口说道:

「我的父亲,从我高中开始就不准我读书,我在初三那年的暑假通过给杂誌社投稿挣到了五百块钱,我告诉他,只要让我继续读书,我还能挣到更多的钱。

他答应了,却对我提出条件,学费可以先帮我垫付,但上学期间,我每个月要还他不低于五十元钱,到了学期末还要一次性给他两百块钱,除此之外,暑假寒假必须想法子挣钱,不能少于五百元。

他说,女孩子不应该读书,应该早点出去打工挣钱供养弟弟。我的弟弟一套衣服都是上百,而我,三年没有买过一件新衣服,吃的都是食堂最便宜的馒头和咸菜。

我想上大学,但他一定不会同意,就算同意,也一定会提出更加苛刻的条件,我为了攒学费,才想到了这个挣钱的法子,老闆娘是被我牵连的,我真的非常对不起!」

说完,她对着曹月明深深鞠了一躬。

「对不起,给您添麻烦了,我仍旧还想继续和您合作,请您给我一个读书的机会。」

陈琴不是傻子,她都把话说到这个份儿上了,人老闆娘和她合作也就有了一个高大上的理由了。

做生意可能会被人鄙夷,可如果是为了读书呢?老闆娘是为了帮她呢?

「小姑娘你放心,就算不合作,我也一定会帮你的,咱们女人各方面原本就比男人弱,遇上好人,那人家还会觉得男人应该帮衬下女人,遇上那渣的坏人,他就会可劲儿的欺负你,因为你比他弱,好欺负,把那些他不敢在强大的人面前撒的泼全部撒在咱们身上,当然要互相帮衬。

我虽然只是个摆摊做生意的,生活也艰难,可是我是个做母亲的,我是宁愿自己苦都舍不得孩子受罪的,像你这么乖巧懂事的孩子,我要是你的父母,我做梦都要笑醒,自己不吃不喝也要供你上大学啊!」

曹月明的话引起了周围人的共鸣。

「是啊,这么懂事的孩子,换我都要烧高香了,竟然还有人不情愿的!」

「这当爹的忒不是人了,孩子这么小,就扒着人家吸血,这隻管生不管养的啊?」

「那可不是只管生不管养,是要人孩子反过来养他了。」

「孩子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赚钱的法子吧,还跑到人家这里来闹腾,真是……难不成这世上还有不要本钱的生意?」

「我女儿还小,她说的话不算……」

陈琴爸弱弱的争辩,他心里非常的不服气,不蒸馒头争口气,今天说什么也不能让这女人得逞。

也顾不上什么挣钱不挣钱的了,只要让这女人吃瘪就行。

至于陈琴这个死丫头,等他回去再收拾她。

读了几年书把翅膀读硬了,居然敢在这里当众指责他。

当初他就说,不能让女孩子读太多书,读的多了,以后都不会再听他这个当爹的说的话了。

可他妈非说孩子能挣钱,说不定读书能挣大钱,到时候儿子就不用他们再养了。

「不算?呵~~没关係,我们有签合同的,陈琴已经年满十八岁,她所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你无权干涉我们履行合同,当然,鑑于你是她的父亲,如果你非要毁约,就请赔钱吧。」

曹月明可不是吃素的,签合同的时候可是把三人的身份证都拿出来了的。

她确定陈琴已经年满十八岁了。

很多人都认为高中生就是默认归为未成年人那一类,但法律上是按照他们的年龄来界定的。

周全也好,陈琴也好,都满了岁数,也有身份证了,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这合同她折腾来干什么?

「赔钱?」

陈琴的爸爸没料到还有这么一出。

「恩,合同约定一共要赔偿所有的经济损失,大概是五十块的十倍吧。」

她粗略算了一下开口。

「什么?你抢钱啊?」

陈琴爸震惊了。

第36章

「各位做个见证, 这位女孩子已经证明了我没有骗人,合同我也没有要解除,是这位父亲口口声声的污衊我是骗子, 又非要我解除合同, 还不赔偿我损失,我一个弱女子没办法, 只能去派出所讨个说法了……」

曹月明转向众人,眼眶变得红红的, 那变脸的速度, 好像刚刚那个用法律怼的陈琴爸没话说的人不是她一样。

「你放心, 我们都是证人!」

「对, 我们都帮你作证,你这是做好事啊, 这当爹的太不是人了,自己不让女儿读书,别人想帮忙他还搞破坏, 是真的想让女儿死不成?」

「这种人就应该让警察同志来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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