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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不走了?」

「嗯。」

「那你朋友呢?」

「说实话,我本来就不确定他们现在在哪个位置, 需要专门去找, 搞不好留下来活着的机会还大一些。」

江妙妙盯着他的脸,反覆确认他不是在说谎, 心臟终于落回原位, 有种轻飘飘的, 不真实的舒适感。

陆启明看看周围, 「我走之后你出去过吗?」

她摇头,沮丧地回到被子上躺着。

「出去干嘛呀?找死?」

陆启明摩挲着下巴,那里有一层淡青色的胡茬——他随身一向只带三样东西,烟,打火机,刮鬍刀。

「我回来的时候看见一栋房子,屋顶上有太阳能板,应该是装了太阳能电力系统。」

江妙妙哼哼两声,「那又怎样?我手里还有太阳能充电宝呢,根本没啥用。」

「这跟你的充电宝可不是同一级别的,看它太阳能板的面积,带动整个屋子的家电不成问题。」

她眼睛一亮,坐了起来,期待地看着他。

「真的?」

陆启明点头,表情并不是很轻鬆。

「不过那栋房子距离这里比较远,里面究竟是什么情况我也没有弄清楚。如果比这边好的话,我们可以搬过去住。」

江妙妙站起身,冲他伸出手,「那还等什么?我们走吧。」

那里有电呀!

要是有人问她临死前的愿望是什么,她一定会回答——吹着空调,看着电视,玩着游戏,冰箱里有冰淇淋,用电磁炉做饭,洗澡时有浴霸,房间里有灯。

在末世里能过上这么安逸的日子,她少活十年都乐意!

陆启明皱眉,「你准备这样出去?」

江妙妙困惑,「是啊,你不是说外面丧尸已经少了很多吗?」

看他进出挺自由的,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了吧。

陆启明竖起一根手指摇了摇。

「少是少了,但仍然有。我没被它们咬,是因为我跑得快。你这种速度的人出去,一咬一个准。」

「我……我短跑很快的。」

她不服气地反驳了一句,迎着对方的目光,气势弱下来。

「那怎么办?你一个人去那边住吗?我不想待在这里,这里太臭太闷了。」

她表情可怜兮兮的,像条即将被人遗弃的小狗。

陆启明嘆了口气,站起身道:「我出去看看金半臀还在不在。」

江妙妙明白他的意思,是想让她涂金半臀的血。

这种事着实噁心,经历过一次就不想经历第二次。

不过要是真能搬去有电的新房子,别说涂,哪怕让她喝两口,她估计都能硬着头皮答应。

陆启明出去了,她紧张地守在门边。

没过多久他回来,对她摇了摇头。

「它不见了。」

估计是跟丧尸大潮一起走了。

江妙妙啊了一声,顺着墙壁滑下来,无比沮丧。

陆启明没管她,在地下室转来转去找东西。

他肯定准备走了吧,有好房子住,谁愿意窝在脏兮兮的地下室呢?江妙妙心里很难受,抱着膝盖小声说:

「你拿别的可以,把口香糖给我留下好不好?我想临死前再尝一尝橘子的味道。」

陆启明撇嘴,「胡说八道什么?没事就过来帮忙一起找东西。」

她不解,「你要找什么?」

「塑胶袋、床单,都可以。」陆启明手里已经有一根绳子,「既然金半臀走了,那我们就再抓一个金半臀。」

这年头,丧尸可是取之不尽的资源。

江妙妙闻言立刻开心了,屁颠屁颠地跑过去帮忙一起找。

塑胶袋没找到,床单也没有,两人把被子上的被套拆下来,准备用来套丧尸的头。

只要把它嘴挡住,就不担心它咬人了。

但捕捉丧尸依然是件难事。

外面的丧尸大多是三两成群的,密集度大,不像之前落单的金半臀一样好解决。一旦对其中一个动手,旁边的丧尸肯定会围攻,到时自身难保。

最好让它们分开,只对付一个。

陆启明看着浴缸,想出一个办法,拿来锤子和小铲,在浴缸后面开始挖坑。

江妙妙知道他是在为自己做事,因此非常殷勤,一会儿给他递杯水,一会儿给他送吃的,时不时问一句:「要不要帮忙?」

陆启明看着她的细胳膊细腿,感觉她走路快一点都会折断骨头,更别说帮忙挖坑了。

在地下室挖坑不是件容易的事,光刨开防潮层就用了一天的时间。

第二天他挖出一个半人高的坑,跳下去试了试,估摸着丧尸掉进来后没那么容易挣脱,就把浴缸挪开一条缝,站在黑暗里守株待兔。

待会儿只要进来一个,他就把门关上。

那丧尸掉进坑里,一时半会儿爬不上来,正好有时间套住它。

只是想法很美好,现实很骨感。

两人腿都站麻了,也没有丧尸进来。

「这年头的丧尸真不敬业!」江妙妙出主意,「我们喊两声怎么样?」

陆启明看了她一眼,张嘴便喊:「喂!」

江妙妙也喊:「过来啊!这里有人!」

「人肉吃不吃?不新鲜不要钱!」

两人比赛似的喊了半天,外面依然静悄悄。

江妙妙泄气,都想直接走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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