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他出国,是因为眼光独到,抓住机遇,乘了东风,在国外挣到了第一桶金,为在国外大展拳脚奠定了基础。
后来呢,沾上了政治因素,被迫在美国「戍守边关」。
这么多年了,他为国家的经济做出了突出贡献,非但没有得到国家的嘉奖,每年还要被详查一遍税收。被怀疑的滋味并不好受。
而且因为他在美国呆的太久了,有一次回国他居然还遭人陷害去国安局喝了一杯茶。虽然查清后他被毫髮无损地放了出来,但再去美国经商时就再没了当年的拼搏的衝劲。
他年轻的时候以为只要足够强大,就能具有不可替代性。
现在岁数并没有长多少,却已经深刻地明白那句「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的含义。
实在没必要把自己看得太重要。
在时代的洪流中,他也只是一滴水珠而已。
和严永诚这个大奸商交过手后,他才发现国内的经济形势比当年他出国时好了太多。
连严永诚这种货色都能玩转北京城,他有什么不可以的。
这个世界发展得太快,古时候讚美忠勇,今朝却讲求识时务者为俊杰。
再加上朱曼玥的枕边风一吹,他回国的想法就更坚定了。
朱曼玥不知道他是哄自己开心还是说真的,但是仔细想了想,认识这么久,他貌似从来没有骗过自己,这才止住了泪,伸出小拇指:「说好了,拉勾,不许食言。」
萧宗延看着她娇嗔的模样,心软得都快化成一滩水了。
美国那边的事态说紧急也紧急,在他手下的眼里或许已经是火烧眉毛的程度了,只是没有更早一班飞往美国的飞机。
航程太远,私人飞机也没有办法出境。
急也没有了。
换做别人,早就已经焦虑得坐立不安了,萧宗延还有閒情逸緻在书房练书法。
只因为朱曼玥要他用毛笔写一个大大「说到做到」。
到时候她找个手艺人裱起来挂在客厅里,既不至于有碍观瞻,又能够让她睹物思人,产生一种「他终究会回来」的信念感。
这样即便是偶尔想他了,也不会因为过度思念发疯发狂。
她也不是没吃过独守空房的苦。
但是她不想像望夫石一样日日盼君归。
几个字而已,却如同定心丸般能起到安神的作用,何乐而不为?
萧宗延已经好久没写过软笔字了,墨干了一瓶又一瓶。
好在保姆连这种细节都注意到了,常在更换,连宣纸也是一黄就扔了换成雪白无暇的。
不然像现在这样一时兴起,可就没有墨给他发挥了。
萧宗延用镇尺压住宣纸的两侧,措置裕如地把墨倒在砚台里。
朱曼玥站在他身后,抻着脖子往他肩前探,欲要近前看清他一笔一画都是怎么写的。
萧宗延被她妨碍,施展不开,手在身前桌案的顶端扣了扣,对朱曼玥说:「你站到对面来。」
朱曼玥早已破涕为笑,俏皮地说道:「你要画我吗?」
她说的意思是让萧宗延在纸上画她的画像,谁知萧宗延故意装作听不懂,一把将她摁在书桌上,掀开她的衣服,以她的肚脐眼为中心,画了一大朵简笔画里的花。
毛笔的软毛沾着冰凉湿润的墨从她敏感的肚皮上划过,笔走龙蛇。
每画一笔她就挣扎一下,奈何直到萧宗延画完为止都被他按得死死的。
她叫了好几声都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因为被他手中笔撩得酥养不已,笑得花枝招展,笑眼中飙出新的泪花。
同时也被他挑逗得动了情。
幸而萧宗延及时停了笔,没有引得洪水倾泻。
不然他不在的这些时日,朱曼玥都得惦记着鱼水之欢,那就太难为人了。
萧宗延鬆开手后,朱曼玥鲤鱼打挺似的,一骨碌站起来,娇声说道:「你太烦了,把我衣服也沾上墨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洗掉。」
「再赔你一件新的。」萧宗延还是那副财大气粗的样子,「你儘管买,我报销。」
算了。
朱曼玥喃喃道:「再也不招惹你了,一点玩笑都开不起。」
说着按照他的指示,绕到了书桌对面。
萧宗延这才专心致志地提笔,挥毫泼墨。
他笔下的「说到做到」和他这个人一样带着锐利的锋芒,字字遒劲有力,入木三分。
应了字如其人。
墨迹还没干,宣纸就被朱曼玥迫不及待地拿了起来。
她心满意足地欣赏着他的书法作品,兴高采烈地说:「求得萧大才子真迹一幅。」
萧宗延没好气地说:「人死后千百年,字才能叫真迹。能不能说点吉祥话?」
朱曼玥还是会恭维人的,笑嘻嘻地抬头看向萧宗延:「喜提墨宝嘿嘿,这样总可以了吧?」
萧宗延摇了摇头,不知说什么是好。
这么个活宝,他还真舍不得把她落在家。
可是能怎么办呢?
把她带出国,总归是没把她留在家中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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