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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旁边,怡婷已经原地蹦高了起来:「带我跳!带我跳!」

子墨「害!」了一声,便带她到舞池。

两人在舞池里不像是跳舞,而是怡婷被子墨耍得「团团转」,不过怡婷倒是很开心,最后一次,又被子墨抱起来甩。

怡婷嚷着:「再来一次!再来一次!」

而子墨却快累趴下了,说了句:「哎不行,叔叔腰闪着了。」

而期间,宗兰则与大嫂攀谈起来。

前段日子,大嫂回了一趟北京娘家。这几年大嫂一直少有走动,对万事都感到懈怠和提不起兴趣,而这一次回娘家本身,便意味着大嫂已经走出来了一些;去了一趟回来,整个人精神状态更是好了不少。

大嫂也逛了逛北京的学校,觉得那边学校质量比春江要好,等怡婷稍大一些了,打算带怡婷到北京读书。

到时带怡婷回娘家去住,娘家那边也很欢迎。

老爷自然是舍不得的了,不过当年子墨也是送到了北京读的,到了怡婷这儿,怡婷外公又在北京,怡婷的娘也愿意去陪读,那便没有不送的道理。只是怕子渊不在了,孩子的娘带孩子回了娘家,就不肯再回来了。

子墨就劝老爷说:「大嫂回北京,那相当于是如鱼得水啊。大嫂在那儿生在那儿长的,去了一趟回来,整个人都容光焕发的了。而且在娘家,怎么也比一个人在夫家要强。」

「而且怡婷过去了,也能得到更好的教育。也不是说去了就不回来了,如果想怡婷了,让她寒暑假回来就好,实在不行咱也能过去啊,现在铁路那么发达,也正好去北京玩玩。如果您实在舍不得孙女,您瞧这儿。」说着,指了指自己,「我这儿还有俩呢,够您看的了,怡婷就随她去吧。」

子墨这宽慰人的本事也是一流。

老爷一开始也知道,这件事不能不同意,又听子墨如是说,也就点头了。

作者有话要说:它又来了——> 《野蔷薇》

【斯文败类富三代】X【带刺蔷薇小演员】

1.

外界传言,盛安总裁沈淮之斯文败类,在远郊别墅养了个小尤物,年轻貌美、又乖又野;听闻他很宠她,但大概也不过是他一个玩物,玩玩就腻了。

那一夜,林以桉却一身华美礼服,走下劳斯莱斯,手挽沈淮之,高调出席了地产大佬沈振东的八十寿宴。

第二日,铺天盖地的通稿,皆是同一个主题:

#十八线小演员傍上豪门富三代 #

# 林以桉 X 盛安集团总裁 #

一夜之间,林以桉成了所有女人又爱又恨的对象。

几周后,林以桉却发了条微博:【当年年少无知,一片赤诚,也曾像爱生命一样爱过一个人。爱过、痛过,如今收手。而余生,惟愿各自安好。】

总裁殭尸号隔空回应:【回来好吗?】

2.

林以桉像一朵野蔷薇,含苞娇羞,茎上带刺;但当年十九岁的她还很稚嫩,根根尖刺,也曾为他而柔软。

十五岁那年,一个雷雨交加的颱风夜,沈淮之救世主一样把她捡回了家;十九岁那年,他也曾像星空一样降临在她生命里,令她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她真的爱过他,很爱很爱,近乎痴迷;

但二十一岁这一年,她逐渐看透了他的凉薄心性;

她决定利用他上位,而后离开。

沈淮之决定给她想要的一切,放她走,那一夜却喝醉了酒,红了眼眶:「以桉,不要走好吗?」

3.林以桉气质独特,又纯又野,决心离开狗男人拼事业后,黑红路线走得如火纯情;第一年祈身顶流,第二年便斩获大奖,祈身实力派,事业上风生水起。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斯文败类,从此走上了漫漫追妻路,却被她一身尖刺刺得遍体鳞伤。

阅读指南:HE / 男大女7岁 / 总裁其实很温柔 / 追妻火葬场 / 女主事业线超爽

第74章

大嫂去意已决, 既已决定回到北京,老爷也已经同意, 便有些迫不及待;原本说,等怡婷再大一些了才带她去的,只是娘家那边催得紧,觉得再多留一两年也没太大意义, 便决定开春了就离开;等怡婷三月份开学, 就可以直接在北京上了。

而子墨,作为家中唯一一个青年男性,便也担负起了护送大嫂和侄女回北京的重任。

这几日, 宗兰没事便也抱着孩子往老宅跑。

陪大嫂、怡婷聊聊天, 也听听老爷、太太是什么想法。

三太太道:「淑珍也是可惜了,原本也是低嫁, 跟子渊两人也是恩爱,只可惜子渊命不该绝……嫁进来没几年, 子渊就去了。淑珍自己一个人带着孩子,在白家守了这么多年寡,已是仁至义尽, 现在要回娘家, 也是为了让怡婷上更好的学校。这样一来也挺好,淑珍一个人在这儿举目无亲,多没意思,回了娘家才自在呢。」

大嫂是官家大小姐,娘家在北京有钱有势, 自然不会亏待大嫂了,但毕竟名义上还是白家的人,老爷便还是会支付大嫂赡养费,也会支付怡婷全部学费、生活费。

大嫂娘家在北京有一个大四合院,还有几栋小洋楼,但老爷还是给了子墨一笔钱,叫子墨到了北京,先和大嫂娘家那边一起把怡婷上学的事解决了,再在学校附近给大嫂和怡婷置办一处房产;不管大嫂住不住,白家的心意得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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