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第二件事了。」
「按你的意思,酒吧事件是我在背后操控,可邀请我去酒吧的人是你,不是吗?」
「在此之前,我怎么能确定,你一定会邀请我?」
「而且你邀请了,我答应了,然后我们一路去酒吧,这中间我一直没离开过您的视线,又怎么能提前安排好那些事情?」
安榆:「……好像是这么一回事……」
凌亦翻了个白眼。
「什么好像是,那是本来就是!」
凌亦不知道,平时挺聪明的安榆,怎么会在这种事情上犯浑。
难道真的是当局者迷?
也是,毕竟难得铁娘子开花,还遇上个「渣男」。
按这小暴脾气,可不得不管不顾的锤死?
凌亦忽然有些理解安榆了。
但转头一想,这个「渣男」是自己,她又觉得不想理解了。
「我不管!反正你就是笨!」
凌亦瞪了安榆一眼。
「我可保证,枪战完全是意外。」
「否则我要是为了拉你进来,把水搅浑,那多少也得让你受伤,最好死在酒吧,这样FIRE肯定无法置身事外。但是我救了你。」
「按照你那套逻辑,我想拉你进局,但救了你无异于再把你摘干净,我傻吗?」
安榆:「……」
她才不会说,是因为自己一直以为,「渣男少年」爱上自己,所以临时改了主意。
呸!才不是她蠢!
分明是破网络小说害她过度脑补!让她降智!
以后再也不看狗血虐文了!
也不学棠沈那傢伙瞎瘠薄乱写了!
呕呕!封笔!
见安榆面上一会儿羞红,一会儿又愤怒,跟川剧变脸似的,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凌亦忍不住伸出空着的手,在她面前划拉两下。
「安小姐?想什么呢?」
「我在想,你到底在信里写了什么。」
「……那天送你回餐厅之后,我怕自己连累你,所以只能儘快离开。但念在我们相识一场,又怕自己突然离开害你担心或者误会,所以就给你写了一封辞别信,仅此而已。」
「……哦。」
知道真相的安榆,差点尴尬的抠出一个三室一厅。
凌·渣男·亦嘆了口气。
「所以,我现在还是渣男吗?」
「……」
安榆撇撇嘴,保持沉默。
不过很快,她就又问道。
「所以,你真的是易?我感觉不是错觉,你比三年前好像还年轻!」
「……天生丽质怪我咯?我还没说你24岁长得像18岁呢!」
安榆顿时激动的抓住凌亦的手。
「我真的像18岁?」
凌亦认真点头,睁眼说瞎话。
「真的!比我是女的还真!」
「就你会说话!」
安榆嗔看一眼凌亦,忽然觉得她比三年前还顺眼。
「既然话都说到这份儿上,咱们三年后再聚,也算缘分。你今天说的这件事,我便答应帮你牵线搭桥。」
说到这里,安榆坐正了身子,神色也重新认真起来。
颇有在商言商的架势。
「我们FIRE可以和你合作,但我有一个条件。」
「安小姐请说,但凡我做得到,定不拒绝。」
「解决了冥风之后,你们凌星阁,和我们FIRE和解。」
作为如今国际上最有名的两大杀手组织,FIRE与凌星阁之间的争斗,这五年来,其实可谓双方都不讨好。
鹬蚌相争之际,更有新的力量在冒出头。
冤家宜解不宜结。
长久来看,和解,才能双赢。
「我们之间的误会起源于冥风,如今以冥风作为终结,正好圆满。不止如此,若是FIRE能帮着解决掉冥风,那么No man's land的那一单悬赏的佣金,也归属你们FIRE。」
见凌亦这么爽快,安榆愉快的伸出手。
「成交!」
「合作愉快!」
**
周鼎坐在休息区啃着麵包。
妈哒,这里面的麵包都比外面贵了好几倍!
抬起手腕看看表,抬起头再看看高台上的热辣空秀。
周鼎感觉自己像赌场乞丐。
就在这时,一道熟悉的身影由远及近。
周鼎定睛一瞧,连忙起身跑到跟前去。
「凌小姐!」
「嗯。」
「等等,凌小姐,您这是……」
周鼎这才看到,凌亦左眼一直按着冰包。
「这是怎么回事?您和他们动手了?!」
「没有,被猫爪按了一把。」
周鼎显然不信。
「您骗鬼呢,猫爪子能是这样?熊爪还差不多!」
站在旁边的安榆,活动了下自己的「熊爪」,发出一阵脆响。
「小易,你这个老跟班,好像不太会说话。」
老跟班:「……?」
凌亦示意周鼎闭嘴,跟安榆解释。
「他就这样,脑子不太好,安安你见谅。」
安榆倒也不是真生气。
「罢了,看在你的面子上,不跟他计较。」
「多谢,时间不早,我先走了,有事电话联繫。」
「OK。」
辞别之后,安榆派人送凌亦离开。
一路护送出L州地界,才折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