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知道?」
「我问了我爹。」吴谋看了看吴夫人,低头说,「我怕爹因为那人把我娘休了,有一天,我就大着胆子去问他。爹摸着我的头,他保证说不会的,他跟那人已经断绝关係,还说娘和我才是他将要陪伴终身的人。」
吴夫人难以置信地看着他儿子,在她眼里,吴谋还是个孩子,一眨眼,这孩子长大了。吴夫人颤抖说:「你,你怎么都不告诉我?」
她与吴敬是有过恩爱的。
陪伴一辈子,这话吴敬对她说过。
吴谋已经哭腔:「我想说的,可是、可是爹爹第二天就走了。」
所以吴敬并不算太渣?和那个外面的同性恋人很可能只是玩玩而已,他从头到尾都没想过要休了糟糠之妻。
斯人已逝,吴夫人开始念起曾经的种种恩爱,嚎了声,母子俩抱着哭成泪人。
殷莫愁看见孩子哭,浑身更不自在,冬雪知机,叫了两个府里的侍女来把吴夫人母子领走安抚。
殷莫愁感嘆:「看不出来,吴夫人对吴敬还是有点真情在。」李非:「这不是……」
「不是什么?」
「不是废话吗……」
殷莫愁:?
李非用看奇人奇事的表情打量殷莫愁。
「你没听出来吗,吴敬升官后第一个就给老婆孩子报喜,兵部给他安排新宅,他就买烟花和老婆孩子庆祝,都老夫老妻了,还这么童趣——这种事不是做给外人看的,是发自内心。所以吴敬不是当了官才这样,应该在乡下,家境清贫时,他和吴夫人就是这般恩爱。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他们相互扶持,好不容易才走到今天。退一万步说,就算没有爱情,也有恩情哪,我说你呀……」
「我什么?」
「你对人心那么通透,怎么偏对男女感情一窍不通。」
殷莫愁哑然。
扎心,被李非说中了。
自己挑男人的眼光出了名的差,用「有眼无珠」形容都不过分。在这方面,她老老实实认怂,无法反驳。
「废话少说。」殷莫愁转了话头道,「我把金令牌给你,看来没白给,接下来你要常去兵部走动了,因为吴敬的情人、买凶杀他的人,就在兵部!」
「真是朝廷官员!」李非十分惊讶地说,「是吴敬的同僚吗?」
「而且很可能天天见面,还同为兵部侍郎。」
「你怎知道?信里说金貂应让侬,最多只是证明凶手与吴敬同朝为官,怎么证明其身份也是兵部侍郎?」
「金貂大衣只是一部分,关键的证据全在其他的情书里。」殷莫愁拿起第一封信——
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君同舟。
「吴敬那一批人是我亲自从各地选拔。前年,几个老侍郎休致,名额空出来,我又将这批人从司曹破格升为侍郎。所以他和吴敬是同一批,中流、与君同舟,指的都是这段兵部升迁经历。」
李非懂了。吴敬这些人都是寒门,能被殷莫愁赏识,进兵部这样的中枢,还跳级升官,简直比高中状元还强,是天下寒门的梦想,是所有鲤鱼跃龙门的最高成就。难怪第一封信,字里行间大有「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得志潇洒,更何况是和情人一同登科,那段日子大概是人生最快意的。
「接着,第二封信里说谁愁两雄并,金貂应让侬,是在次年春节。」殷莫愁解释,「春节,百官放假,一些家在京城的外地官员也会回来和亲人团聚。京城权贵的聚会是没日没夜地办,官职稍微大一点,有点地位的,有的一天甚至要赶场三四趟。」
李非:「霖铃阁每到春节这檔口,天天都是满的。」
殷莫愁:「霖铃阁是普通达官贵人聚会。而那些真正名门望族和朝廷大员则会在自家院子里举办聚会,豪门看不起寒门,但又少不得要拉拢。我猜,他和吴敬应该是双双被邀请去某个世家的聚会,金貂大衣也许是不是比方,是实实在在由人送的礼物。」
「两个人从这时候开始打得火热,难怪后面都情书开始什么思君这种甜腻腻的字眼。不过可惜,他们很快出现分歧——看这意思,有人安贫乐道,吴敬却纸醉金迷,被迷昏了头,前者选择了分手。」李非摆出一副通达人情的样子,「是什么样的诱惑,离间了苦尽甘来的恋人。是什么样的分歧,要杀害曾经相爱、志同道合的同僚。」
殷莫愁摊手:「也许答案很简单,一时衝动而已。」
李非摇头:「我才不信,说看看,你对吴敬了解吗?」
「为什么问这个?」
「我想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会做什么样的选择?我就能知道凶手肯定站在他的反方向。」
「那你真的就要去兵部。」
殷莫愁摇头笑道:「说实话,我很少去兵部。去问程远吧,他是兵部尚书,也是在兵部呆的时间最久的人,没什么事能逃过他的眼睛。他也像一个家长,关心着手下每一个人。」
「原来你这么依赖程远?」李非讶异地问。
「殷家与程家可是世交。你忘了,我得叫他一声程叔叔。」殷莫愁这次回答言简意赅。
李非却心里一顿,挑眉,高低眉地看向殷莫愁,样子滑稽。
殷莫愁现在对他的小表情简直不要太了解,抬了抬下巴:「李非,你又吃错什么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