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得和男朋友打声招呼,让他鬆开自己的手才能去买。
或者,也可以是男朋友充当苦力,帮着自己去买。
像是此刻的裴阚寻,就特别想干这个活儿。
「你在这坐着。」他放开她的手:「我去排队,你喝什么?」
简雾想了想,没和他客气:「啊,红豆冰沙好了,谢谢哦。」
目送着男生修长的身影混进排队人群里,简雾忽然觉得这一幕有些眼熟。
前不久在密室逃脱结束后的场馆外,裴阚寻也是这么排队去给她买冰淇淋的。
名不正言不顺的时候都那么自告奋勇,更别说现在了。
奶茶店很火,裴阚寻排队十几分钟才买到一杯红豆冰沙,拿回来后第一件事是用纸做的杯套垫好冰凉的杯子递给她。
第二件事就是重新牵手。
……
好吧,喜欢牵就牵吧。
简雾也无语了,默默地低头喝奶茶。
回到家后,简雾上网搜索『男朋友特别喜欢拉手是怎么回事』,结果词条下弹出了一堆让人面红耳赤的秀恩爱留言——
『原来还真的有人问这种问题?恕我直言,不是故意秀那就是第一次谈恋爱的雏,姐姐告诉你,你男票这是渴望亲亲抱抱举高高吶。』
『过来人来秀一句,男生不可能只单纯满足于拉手的,现在是拉手,之后就是接吻,然后就是doi了。』
『喜欢拉手就是太喜欢你啦,皮肤接触饥渴症听说过没有?』
『不得不说,我和我男朋友刚谈恋爱的时候他也是超喜欢拉手,大热天的也得拉手,都快粘在一起了,后来我亲了他一下,啧啧,接下来我就不说了,各位姐妹请脑补……』
第一次谈恋爱的小雏鸟看脸红了。
简雾连忙关掉网页,心臟却是扑通扑通直跳。
裴阚寻的『症状』似乎和网上那些春梦言论完全一致,所以…他是渴望和自己皮肤接触么?
只是拉手就这么频繁了,那如果自己亲他一下话……会怎么样?
只是想到这个可能性,简雾脸上就犹如火烧火燎一样,燥热的受不了。
她跑到冰箱拿出一瓶冰水灌了几口给自己降温,又举起手来扇了半天才稍稍缓解。
正坐在沙发上盘着腿看电视的莫小英听到她的动静,侧头问了句:「小布,怎么了?脸怎么这么红?」
「呃…」简雾有点心虚,支支吾吾的回答:「热的。」
「热?你没开空调么?」
「没有,节约用电。」简雾说完就立刻跑回房间了。
莫小英看着她一骑绝尘的模样皱了皱眉。
啧,孩子越长大就越奇奇怪怪,真不好管。
简雾做贼一样的跑了回来,刚进屋,就看见扔在床上的手机震个不停。
是裴阚寻给自己打电话找她『连麦』。
谈恋爱了之后,他比起之前的惜字如金更喜欢说话了——当然那只是对着她。
简雾挺享受这种特殊感的。
最近两个人每天晚上都会打电话,其实也没什么可说的,但就像每个热恋中的小情侣一样。
都对『煲电话粥』这件事有点子执着。
虽然,对于裴阚寻而言煲电话粥其实挺难的,毕竟他话实在是少。
但主动提出打电话并且不挂断的也是他,仿佛对于『没话找话』这件事,他在不断的实验适应中。
从每次的停顿中的呼吸之间,简雾都能感觉到他的努力。
一种很容易就让她心软的尝试。
于是在之前的某天,简雾就主动说:「裴阚寻,我们可以把打电话当作连麦啊。」
「嗯?」少年不太懂:「连麦?」
「嗯,就是打电话的时候做自己的事情,学习什么的都可以。」简雾笑笑:「不用无时无刻说话,但每次一说话,都会有人回应你。」
是属于一种小情侣之间的浪漫。
这种方式显然非常适合裴阚寻,他已经每天晚上到时间就会找她『连麦』了。
「对了。」简雾想起今天中午的约饭,趴在床上问他:「约会,你开心么?」
裴阚寻想了想,委婉地回答:「其实还是喜欢两个人约会。」
啧,好直白。
「好呀。」简雾弯了弯眼睛,感慨他的上道,很愉悦地问:「你想去哪儿约会?」
「嗯…图书馆?」
其实裴阚寻也不知道哪里适合约会,他听到女孩儿的这个问题,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简雾爱看书,于是舌尖自动自发就蹦出『图书馆』三个字了。
然而电话对面的简雾并不知晓他的『贴心』,一瞬间很想吐血。
图书馆…就不能想点浪漫的地方么?亏她之前还想着要找机会主动亲他一下……
「裴阚寻。」她忍着无语,克制地问:「你还有别的建议地点么?」
裴阚寻已经在网上搜索『适合约会的地方』这个词条了。
他一个一个阅读着:「电影院?」
简雾有意给他出难题,故意说:「最近没好看电影。」
「那,去游乐场?」
「……咱们又不是小孩子。」
裴阚寻划拉着滑鼠,又说:「手工陶艺馆?」
「不会。」
「那吃饭?」
「吃饭能吃一整天啊?」简雾彻底无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