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长安连忙上前虚拦着周锦和,「别打了。」
周锦和早就看不下去了,要不是为了计划哪里会一直忍到现在,一边踹一边说,「我说让你跟我去参加婚礼你怎么不去,原来是和这个男人喝酒。要身材没身材,要长相没长相的男人,哪里值得你喜欢。」
「管他什么样子我就是不想和你在一起。」
一听这话周锦和更恼了,脚下更用了大力气,他原先在地里干了那么多活,又在码头干了几年,力气不是一般的大,李智刚身体本就弱,被踢的五臟六腑翻滚着,求饶的话都说不出来。
看他这副模样,陆长安担心出事,抱着周锦和的手臂摇摇头,「别打了,我们有话回家慢慢说。」
周锦和啐了一口,拉住她的手,「行,回去咱们好好说。」
李智刚迷迷糊糊中就看到陆长安正被周锦和拉着往外扯,甚至还回头安慰他,他更加坚信现在的陆长安一定被打动了,只是因着周锦和才不敢与他在一起。
陆长安窝在周锦和的怀里,「打那么狠干嘛,他要是报警怎么办?」
周锦和哼了一声,「谁让他碰你。」
「没有碰到。」
「那也不行。」
陆长安晕乎乎的揉着脑袋,「喝太多了,难受。」
周锦和抱着她立刻跑了起来,「马上到家,等会喝点醒酒汤会好受点。」
基于上一世陆长安对李智刚的了解,便顺着他的设想往下演,现在李智刚本人已经完全放鬆警惕,以为他们的感情真的出了问题。
周锦和打的有点狠,李智刚估计要在医院躺一段时间,苏宁大概率会来这里看他。
毕竟对于舔狗来说,偶尔得给个甜头,才能继续帮她做事。
趁着李智刚在医院养伤,陆长安和周锦和踏上了回红星生产大队的路。
前段时间王双和田喜在东城举办过一场婚礼,想回老家再办一场,已经提前回去了。
周锦和握着她的手提议,「在招待所住几天。」
「行,听你的。」
等他们到家估计天都黑了,几年没回家,屋子里肯定到处都是灰,被子褥子也不能用,想来想去还不如住招待所,反正他们待几天就要回东城,不想那么麻烦。
车越往南走,天气越发冷,到了常市更是觉得呼一口气都能化冰。
周锦和把军大衣披在她身上,握着她的手搓了搓,「先去吃点热汤,暖暖就不冷了。」
陆长安冻得直打哆嗦,「算了,先回县城,再晚开车就不安全。」
周锦和把车停在路边,「等我会。」
没过多久,拿着热腾腾的包子和烤红薯过来,「先垫点肚子。」
算起来,陆长安已经许久没有吃过烤红薯,主要是东城的天气太热,总想吃点凉的,「味道都没有变。」
还是一样的香甜软糯。
周锦和被她勾出几分食慾,剥了皮大口吃了起来,确实和之前的味道一样,想起那次她因为没有买到回家的票,一个人坐在火车站门口哭鼻子,他不禁笑了起来。
陆长安也想到了那个时候,她只记得在火车站等了那么久,终于等来了那个人,他的背很宽很大,他买的包子很好吃,买的红薯很可口。
人的记忆真奇怪,明明那时她很难过,又冷又饿,现在却只记得那时候的好。
「锦和,谢谢你。」
周锦和笑了一声,「等回东城后,你再好好谢我。」
陆长安听懂了他的潜台词,红着脸立马转移话题,「婚礼是后天才开始吧,也不知道大队现在变得怎么样了?」
自从陆长安离开了大队,周锦和对大队也没有什么可留恋的,这些年一直在东城发展,一次都没有回来过,但他觉得有齐大华在,大队应该会比之前好很多。
「回去看看就知道了,不过应该比之前要好。」
「你休息会,我来开车。」
一路都是他在开车,陆长安这会已经满血復活,周锦和也不再推辞,安心的坐在副驾驶。
近几年经济虽然比前几年好了些,但也不是满大街都是小轿车,车停在招待所门口已经围了不少人,两人打算先回去看看有什么帮忙的,等忙完再回来休息。
轿车一进大队就引起了很多人围观。
「是不是去王双家的?哎呦,王双这孩子还真是出息了。」
「谁说不是呢,光我都看到三四辆轿车了。」
「王双到底在外头做了什么生意,怎么赚这么多钱。」
「我听说王双娶的还是个护士,护士可是铁饭碗,吃的公家饭,以后一辈子都不用发愁。」
「咱们明天也去送个礼,吃顿好的,顺便问问孩子能不能跟他去打工。」
「对对对,明天我也去。」
听到熟悉的乡音,陆长安笑了起来,「感觉什么都没有变。」
周锦和握着她的手,「估计等会见到咱们后,也可能会多出什么传言。」
大队就这么大,也没有什么娱乐活动,自然是有点风吹草动就热闹了起来。
想起以前下乡听到了那些八卦,陆长安捣了捣他的手臂,「你也多去打听打听,等回去的路上给我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