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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七零糙汉的娇娇媳 作者:顾筱

沈漫漫等着下午放学了以后,拿着自己做的头饰就给刘晓梅送了过去。

「晓梅姐,这是送你的新婚礼物,我也不知道送啥好,就自己做了一个头饰,你不要嫌弃。」

刘晓梅一看沈漫漫做的头饰,被吸引的一下子挪不开眼。

这头饰可太好看了,比她以前在百货大楼里见过的头饰都要来得好看。

刘晓梅不仅不嫌弃,反而喜欢的很。

「沈知青,你做的头饰可真好看,我很喜欢。」刘晓梅脸上潋滟着笑。

李卫红凑到了跟前看了下,露出了满眼的惊艷,「沈知青,你的手可真巧啊,做出来的头饰太好看了。」

「我就自己瞎捣鼓的,你们要是喜欢,回头等你们结婚的时候,我都送一个。」

「沈知青,这是你说的,我可记着了。」江文芳也赶紧搭话,这么好看的头饰自己得占上一份。

「我说的,你们倒是和晓梅姐一样早点找对象嫁出去啊。」

说到这个,大家就有些焉巴了。

找对象哪儿是那么好找的,总不能随便找一个凑合吧。

大家说笑了几句,刘晓梅又冲沈漫漫问道,「沈知青,你家的自行车能不能借我一下,我明天要和苏红兵同志去一趟城。

过几天就要结婚了,他们家准备带我买点儿结婚用品,再挑几身衣服。」

生产队不是每天都有车去县城,如果步行过去,去县城的距离太远,靠着两条腿累不说,还得费好几个小时。

往返一趟,大半天的时间可能都在路上。

沈漫漫爽快的答应,「没问题,你明早去我家拿。」

刘晓梅连声道谢。

等着第二天,刘晓梅借了自行车去了县城,回来时大包小包的提了不少的东西回来。

从刘晓梅买的东西来看,就知道人家男方是给足了诚意和重视的。

虽说苏红兵不能像顾辰安一样,给沈漫漫买自行车,买收音机,但是凑了钱,给刘晓梅买了一隻手錶。

另外买了两套成衣,一双小皮鞋。

这派头,在乡下绝对算很好的。

得亏是苏红兵的爹是大队会计,这么多年下来,家里攒了点家底。

这如果是一般的乡下人家,就算舍得也没那个能力给新媳妇这么置办的。

刘晓梅不傻,自然看得出来苏家人对她的重视,苏红兵对她的好。

原本她以为自己接受苏红兵,只是对人身的讲究,这会儿才知道不是,苏红兵比她以前的那个对象对她更好,更适合她。

第136章 借自行车

如果不是前面的对象结婚了,抛弃了她,或许她还执着不愿意给孙红兵一个机会。

刘晓梅深刻的明白了那句话,有得有失是什么意思。

至少现在,她是觉得很幸福的。

只要苏红兵好好的对待他,她愿意和他一辈子过下去。

过去的都过去了,她珍惜当下就是。

很快到了周末这天。

到了刘晓梅出嫁的日子。

沈漫漫一大早起来,去了知青点那边帮忙。

她和几个女知青一起,帮着刘晓梅收拾打扮。

刘晓梅今天穿着红色的衬衫,款式不说多好看,但是看着挺喜庆的。

头髮盘了起来,带头沈漫漫送的头饰,比平时的模样要娇美许多。

果然人靠衣装,收拾打扮后完全能变了个样儿。

「晓梅姐今天可真好看。」沈漫漫带头夸讚起来。

「对,晓梅姐这一打扮起来,确实漂亮,难怪孙红兵同志能被你给迷住。」

「人家孙红兵同志是眼光好,看上了咱们晓梅姐。

晓梅姐不仅人好看,还脾气好,贤惠能干。

他娶了晓梅姐,真是走了狗屎运呢!」

「……」

「……」

刘晓梅被夸得都有些不好意思。

「就你们嘴甜,会哄人开心。」

刘晓梅的结婚流程和沈漫漫的大差不差。

孙红兵也是骑着自行车来知青点接人的。

这自行车是沈漫漫借给他们接亲用的。

要不是沈漫漫和刘晓梅关係好,她也不会随便借出去。

比如生产队有些不靠谱,和她不熟的人来借过自行车,沈漫漫没有借。

她又不是圣母,不可能谁来借她都烂好心给借出去。

自行车多骑几次,就能多折损一些。

一辆自行车的价格不便宜,如果骑坏了,自己换一辆新的成本很高。

当然对于沈漫漫来说,钱不是最重要的事,最重要的还是这辆自行车是顾辰安给她买的,她得多珍惜。

不随便借出去会被人念叨小气,但沈漫漫不在乎别人怎么说。

尤其是生产队一些不熟的人,她无所谓和人结交关係。

孙家人倒是明事理的。

这辆自行车是她看在刘晓梅的面子上借出去的,人家没打算白借,还特意送了十个鸡蛋来表示感谢。

和这样的人打交道,下回她还愿意给人家多帮帮忙。

刘晓梅和苏红兵的婚事热热闹闹的办了。

婚后,刘晓梅便从知青点搬了出去。

相比较知青点这边来说,苏家的条件更好。

苏家觉得能娶上刘晓梅这样的城里媳妇儿是高攀了,等着刘晓梅过门了以后,直接让她不用下地干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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