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也喝点?」他舀了一碗递过去。

姜笙吓了一跳,踩着小碎步往后退,这也太吓人了,她才不敢喝。

「一群小孩。」张启全摇头,「这虎血可是大补,多少达官贵人挤破头想喝一口都喝不到,你们居然不喝,真是浪费。」

说完,又咕咚了两碗,竟然热到脱掉了棉袄。

方恆在旁边看地两眼放光,犹豫片刻,自己舀了一碗,小口喝了起来。

虎血也许并没有实际的效果,但渴望变强的人,总是不放过一点可能。

继方恆喝了一碗以后,一直闷不吭声的长宴居然也上前两步,舀上半碗,拧着眉头喝下。

张启全对这两个小子刮目相看,他拍拍方恆的肩膀,「看好了,怎么剥皮剔骨的。」

说着,甩开膀子,大张大合。

只见那黝黑的尖刀来回一划拉,虎皮就与虎肉分离,虎骨也轻巧断裂,就连内臟都一划即开。

「刀锋利非常重要,我这刀可是来回磨了不知道多少遍。」张启全很喜欢方恆,解说起来一点都不藏私,「但是知道骨肉的每一寸解构更重要,比如关节位置你砍骨头需要三五刀,但是从筋膜处入住,简单一刀就断开了。」

如果说练武,是增强自身耐力,爆发力,以及耐受度。

那这一刻的解剖,就是在分析敌人的弱点,如何用最轻巧的方式,让敌方动弹不得。

方恆看地目不转睛,大脑一刻不停地运转,这些东西,是战场上教会不了的,是父亲没法给予的,是他机缘巧合遇到的。

也是他比别人更强的关键。

随着一块块骨肉落地,就剩下最关键的头颅了。

头部剥地好,皮子完整度高,价格能翻好好几倍。

张启全不敢再讲话,秉着呼吸剥皮,轻手轻脚,精雕细琢。

一直到整张皮子脱落,他才鬆了口气,一屁股坐在地上,「成了。」

虎皮晾晒处理好,能卖至少二十两银子。

虎鞭单独割下来,这玩意也很值钱。

虎骨留给温知允做药材。

至于肉血内臟,虽然不如皮鞭值钱,也能换几两银子……

张启全正沉吟着。

一旁的方恆从身体结构从回过神,拎起一块虎腿肉,「晚上加餐吧。」

终于打到了肉,皮毛也剥下来了,剩下的肉总能给妹妹打打牙祭。

没想到这话一出,姜笙直接炸了。

「三哥,你在胡说些什么。」七岁的小姑娘叉着腰,满脸控诉,「你居然要吃虎肉,这是老虎肉哎。」

方恆不知所措。

打猎,不就是为了吃肉吗。

长宴也皱起眉头,不解地看过来。

为什么不能吃?

第30章 第一笔巨款

其实不能吃的原因很简单。

虎肉值钱。

一斤虎肉的市场价是三十文,而一斤猪肉只需要五到八文钱,普通人家即使猎到了虎肉,出于贫穷的思维,也会把虎肉卖掉换成普通的猪肉吃。

但方恆不懂,长宴也不懂。

他们没有经历过,即使获得好东西,也要卖掉换钱的生活。

这一刻,他们暴露了自己。

但幸好,姜笙年纪小,看不出这些。

张启全虽然察觉出怪异,但并没有想那么深,只是跟他们解释了一番,「这些虎肉能换三头猪的猪肉,吃地更久,也更划算。」

方恆抿起嘴。

长宴若有所思。

「现在最关键的,是怎样把这些皮毛与肉卖出去。」张启全嘆了口气,「在乡镇能卖,但买得起的人少,去县里,不管卖出与否,就得先交二百文摊位费。」

二百文啊,已经足够普通的三口之家吃上半年。

谁舍得就这样上缴呢。

这时,一旁的郑如谦开口,「要不趁着夜色,藏在菜下,我们问问白掌柜吧。」

悠然居是酒楼,能收菜就能收肉。

趁着夜色去问,即使他们不要,也能偷偷运送回来。

为今之计,只能如此。

正好该要去接大哥放学了,方恆洗洗拎肉的手,把虎肉内臟用布裹好,埋在菜下。

郑如谦拉着姜笙跳上驴车,张启全坐在另一侧。

留温知允长宴两个人看家。

一行人趁着夜色,直奔县城。

姜笙还是第一次夜里来县里,本以为跟乡镇似的,一到晚上就四处漆黑,杳无人影。

没想到县里热闹极了,到处都是大红灯笼,人来人往,吃喝閒逛,欢快无比。

就连怡红院的姨姨们都比白日里娇嫩上几分,张口就叫大爷,抬手就抛媚眼。

郑如谦把头埋在姜笙背后,不敢睁眼。

好不容易到了悠然居,门口都是些马车轿子,下来的人也都穿着锦绣长袍,他们灰扑扑的驴车和棉袄,在此刻是如此刺目显眼。

姜笙跳下平板车,一颗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心,头一次感受到彆扭。

那种贫穷与富贵的差距,太过赤裸。

好在白掌柜就站在门口,看见她,笑眯眯地走过来,「小姜笙,怎么大晚上过来了,可是想进悠然居吃两口饭?」

姜笙把头摇地像拨浪鼓,「白伯伯,您店里的饭我可吃不起,我是来给您送菜的。」

「大晚上送菜……」白掌柜不愧是个人精,很快反应过来,「把菜抬进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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