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写作生活,作者是a.j.一直喜欢的一位加拿大诗人。那本书只有一百五十页,可是a.j.用了两个星期才读完。他好像没有一章不是读着读着就睡着了,或者是玛雅来打岔。读完后,他发现自己没法告诉阿米莉娅对此书的感想。那本书写得够好,他认为经常光顾书店的那些妇女读了会有共鸣。当然,问题是他一旦回复了阿米莉娅,奈特利出版社冬季书目上的书他就全读完了,在夏季书目出来前,他就没理由联系阿米莉娅了。他喜欢她,而且觉得她有可能也会喜欢他,尽管他们的初次邂逅糟糕透顶。但是……a.j.费克里不是那种认为撬走别人的未婚妻没什么大不了的人。他不相信有什么“命中唯一”,世界上有千千万万的人,没有谁那么特别。另外,他几乎不了解阿米莉娅洛曼。比如说吧,要是他真的把她撬过来了,却发现他们在床上不和谐又当如何?
阿米莉娅给他发短信:“怎么了?你不喜欢吗?”
“不幸的是不适合我,”a.j.回复道,“期待看到奈特利出版社的夏季书目。a.j.”
这则回复让阿米莉娅感觉太过公事公办、敷衍了事,她考虑过要打个电话,但却没有。她还是回了短信:“趁你期待之际,你绝对应该看看《真爱如血》。”《真爱如血》是阿米莉娅最喜欢的电视节目。这已经成为他们之间的一种玩笑话——只要a.j.肯看《真爱如血》,他就会喜欢吸血鬼。阿米莉娅想象自己是苏琪斯塔克豪斯[64]那种人。
“我才不看,艾米,”a.j.写道,“三月见。”
离三月还有四个半月。a.j.感觉到那时,他这场小小的爱恋肯定将烟消云散,要么至少进入休眠状态,那会让他好受一点。
还有四个半月才到三月。
玛雅问他怎么了,他跟她说自己不开心,是因为有一阵子见不着他的朋友了。
“阿米莉娅?”玛雅问。
“你怎么知道是她?”
玛雅翻翻眼珠子,a.j.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从哪里学会了那个动作。
那天晚上,兰比亚斯在书店主持了他的“警长精选读书会”(所选书为《洛城机密》[65]),之后他跟a.j.分享了一瓶葡萄酒,这是他们的老习惯了。
“我想我遇到了一个人。”a.j.说,一杯酒下肚后,他心情愉快。
“好消息。”兰比亚斯说。
“问题是,她跟别人订了婚。”
“时机不当啊。”兰比亚斯表示,“我到现在已经当了二十年的警察了,我告诉你,生活中每一桩糟糕事,几乎都是时机不当的结果,每件好事,都是时机恰到好处的结果。”
“这话好像把事情彻底简单化了。”
“好好想想吧。要是《帖木儿》没有被偷,你不会把门留着不锁,玛丽安华莱士就不会把孩子留在书店里。这就是时机恰到好处。”
“没错。可我是四年前认识阿米莉娅的,”a.j.争辩道,“我只是懒得去注意她,直到几个月前。”
“还是时机不妥。当时你的妻子刚去世,然后你有了玛雅。”
“这话可不怎么安慰人心啊。”a.j.说。
“可是听着,知道你的心还管用,这就挺好,对吧?想让我帮你跟谁撮合一下吗?”
a.j.摇摇头。
“试试吧,”兰比亚斯不肯放弃,“镇上的人我全认识。”
“不幸的是,这个镇很小。”
作为热身,兰比亚斯安排a.j.跟他的表妹约会。那位表妹一头金发,发根是黑色的,眉毛修得太过了,心形脸,说话声音像迈克尔杰克逊那么尖。她穿着低领口上衣和聚拢型文胸,托起一个不起眼的小平台,她所戴的有她名字的项链就歇在上面。她名叫玛丽亚。在吃莫泽雷勒干酪[66]条时,他们就无话可谈了。
“你最喜欢哪本书?”a.j.想方设法让她开口。
她嚼着莫泽雷勒干酪条,像抓着一串念珠般抓着有她名字的项链。“这是某种测试,对吧?”
“不,怎样回答都不会错,”a.j.说,“我是好奇。”
她喝了一口葡萄酒。
“要么你可以说哪本书对你的人生影响最大。我是想对你多了解一点。”
她又呷了一口酒。
“或者说说你最近读了什么?”
“我最近读的……”她皱起眉头,“我最近读的是这份菜单。”
“那么我最近读的就是你的项链,”他说,“玛丽亚。”
此后这顿饭吃得融洽无比。他永远不会知晓玛丽亚读了什么。
接下来,书店里的玛吉妮安排他跟她的邻居约会,那是一位活泼的女消防员,名叫罗西。罗西一头黑发,有一道挑染成蓝色,胳膊上的肌肉特别发达,笑起来声音特别洪亮,她把她短短的指甲涂成红色,上面还有橙色的火苗。罗西读大学时曾获得跨栏跑冠军,她喜欢读体育史,特别是运动员的回忆录。
他们第三次约会,当她正在描述何塞坎塞科[67]的《棒球如何做大》中的精彩片断时,a.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