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高、如此孤傲严厉的哲人,这使他联想起他所热烈赞赏的罗丹[3]的那座雕塑《青铜时代》。另外,还有休谟[4],这位可爱的哲学家的怀疑主义也引起了菲利普的共鸣。菲利普十分喜爱他那清楚明晰的文体,这种文体似乎能把复杂的思想表达成声调和谐、节奏分明的简洁的语言,因此他在阅读休谟的著作时,就像在浏览小说似的,嘴上浮现出愉快的微笑。可是在所有这些书中,菲利普就是找不到自己所需要的东西。他在哪一本书里看到过这样一种说法:一个人究竟是柏拉图主义者还是亚里士多德的信徒,是禁欲主义者还是享乐主义者,都是生来就注定了的。乔治·亨利·刘易斯[5]的一生经历(除了告诉你们哲学都是无聊的废话之外)正表明了这样一个事实:每个哲学家的思想,总是跟他的为人紧密相连的;只要了解哲学家是个怎样的人,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猜出他所阐述的哲学思想。看来,似乎并不因为你按某种方式思维,就按某种方式行事;实际上,你之所以按某种方式思维,倒是因为你是按某种方式造就出来的。真理与此毫无关系。根本就没有真理这种东西。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一套哲学。昔日的伟人所苦心经营的整个理论体系,只对作者本人才有效。
[2] 托马斯·霍布斯(1588—1679),英国哲学家。
[3] 罗丹(1840—1917),法国雕塑家,擅用多样绘画性手法塑造生动的艺术形象。
[4] 休谟(1711—1776),英国哲学家,不可知论的代表人物。
[5] 乔治·亨利·刘易斯(1817—1878),英国哲学家和文学评论家。
这么说来,问题就是得先弄清楚你是什么样的人,随后你的一套哲学体系也就可以设想出来了。在菲利普看来,有三件事需要了解清楚:一个人跟他所生活的这个世界的关系;一个人跟生活在他周围的人的关系;一个人跟他自己的关系。菲利普精心制定了一个学习计划。
生活在国外有这样一个好处:在接触了周围人们的风俗习惯后,你又能作为局外人来加以观察,从而看到那些被当地人所遵循并视为必不可少的风俗习惯,实际上并无遵从的必要。你不会不发现这样的情况:一些在你看来似乎不言而喻的信仰,在外国人眼里却显得荒唐可笑。菲利普先在德国生活了一年,后来又在巴黎待了很长一段时间,这就为他接受怀疑论的学说做好了思想准备,所以现在这种学说一出现在他面前,他立刻感到极大的宽慰。他看到世间的事物并无善恶之分,只是为了适应某种目的而存在。他读了《物种起源》[6],许多使他感到苦恼的问题似乎都得到了解释。现在他倒像个这样的探险家:根据推断,他认定大自然必然会展现某些特点,然后沿着大河逆流而上,果然在此发现了他预料中的支流,那儿有人口众多的肥沃的平原,再过去则是连绵起伏的群山。每逢有了某种重大的发现,世人事后总会感到奇怪:为什么当初没有马上被人们所接受?为什么对那些承认其真实性的人竟也没有产生任何重大的影响?《物种起源》一书最早的读者尽管在理性上接受了作者的观点,但是作为他们行为基础的情感,却并未受到触动。菲利普出生的时候,跟这本伟大著作的问世已经隔了整整的一代人;书中好些曾使上代人感到惊骇的内容,已渐渐被这一代的多数人所接受,因此菲利普能够心情欢快地来阅读这部著作。他被场面壮观的生存竞争深深打动了,这种生存竞争所提出的道德准则,似乎完全符合他原来的思想倾向。他心里暗自说道:强权就是公理。社会作为一方(社会是个有机体,有其自身生长及自我保存的规则),而个人则为另一方。凡是对社会有利的行为都被称为善举;凡是对社会有害的行为则被唤作恶行。善与恶无非就是这个意思。而罪孽则是自由人应当摆脱的一种偏见。社会在与个人的较量中有三件武器,那就是法律、舆论和良心;前两件可以用谋略来对付,谋略是弱者对付强者的唯一武器。当公共舆论宣称罪恶已被发现,它的使命也就完成了。可是良心是内部的叛徒;它在每个人的心里为社会作战,使得个人为了敌人的繁荣富足而投入全部的身心,真是轻率荒唐的牺牲。显然,这两者是无法调和的,国家和个人各自都明白这一点。前者为了自身的目的而使用个人,如果个人加以阻挠,就把他踩在脚下;如果他忠实地为它服务,便用勋章、养老金和荣誉来奖励他。至于后者,他的力量只在于自身的独立,为了便利起见而妥善地应付着国家,用金钱或服务来偿付某些福利,但毫无一点责任感;他对奖赏不感兴趣,只要求不受打扰。他是不愿遭受约束的游客,为了免去麻烦而使用库克旅游公司[7]提供的车票,但对那些亲身陪同的随行人员却心情愉快地露出鄙薄的眼神。自由人的行为说不上什么错。凡是自己喜欢的事,他就去做——如果可以的话。他的权力就是他的道德观的唯一标准。他承认国家的法律,又能够违反这些法律而毫无犯罪的感觉。可是,如果他遭到惩罚,他也毫无怨恨地坦然接受。社会毕竟具有权力。
[6] 《物种起源》是英国博物学家达尔文(1809—1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