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货。双方的这场吵闹,尽管旁人丝毫并未察觉其中的花招,然而他作为一名旁观者,又身为人类心理的研究家,不由得强烈地感到,如果这是预先安排好的话,那就与好计没有什么两样了。至于这个承租人也罢,店老板也罢,多半压根儿就不是另外那个人[155],他(布卢姆)理所当然地不禁感到,除非你是个地地道道的头号大笨蛋,否则就绝不要去理睬这号人。在私生活中订下一条金科玉律,绝不跟他们打任何交道,更不要牵涉到其阴谋诡计中去。因为总会有偶尔冒出个达尼曼[156] 前来行骗的可能性,像丹尼斯或彼得·凯里[157]那样,在女王——不,现在是国王——的法庭上供出对同犯不利的证据。这种事单是想想就令人厌恶。此外,他从原则上就讨厌那种为非作歹、罪恶累累的生涯。犯罪倾向从来不曾以任何形状或形式在他内心里萌生过(尽管仍不改初衷),然而对这个基于政治信念,真正拿出勇气举刀——白晃晃的刀——的人,他的确还是怀着一腔敬慕之情,但是就他个人而言,他是决不愿意参与进去的,这跟他不愿意被卷进南国那种由于情爱而引起的族间仇杀案中去是一样的。要么拥有她,要么就为她而上绞架——这种时候,通常都是丈夫为了妻子跟那个幸运男子之间的关系(丈夫曾派人监视那两个人的行动),跟她争吵了几句。他所膜拜的人儿竟在婚后与人私通[158] ,结果,他用刀子把她砍伤致死。这时他忽然想起绰号“剥山羊皮”的菲茨,只不过曾经替伤害事件的真凶赶过一辆马车而已。倘若他所听到的话属实,菲茨并没有实际参加那场伏击。事实上,司法界一位权威就是这么替他辩护的,从而救了他一命。不管怎样,而今这已成了古老的故事,至于我们这位冒牌的“什么皮”,显然活得太长,早已不再为世人所垂青了。他本该寿终正寝,或者上高高的绞刑架[159]呢。就像女演员一样,老说这是告别演出——绝对是最后一场——接着又笑眯眯地重新登台。这当然是天性喽,落落大方得过了头,完全不懂得节制什么的,总是扑过去咬骨头影儿[160] 。同样地,他极其机敏地猜到约翰尼·利弗在码头一带徘徊的时候,想必在“老爱尔兰”酒店的融洽气氛下唱起《回到爱琳来》等曲调,散了些财。至于另外一些人,不久之前他还曾听见其中的一个说起那句隐语来着,他告诉斯蒂芬,自己是怎样简捷而有效地让那个出口不逊的人闭上嘴巴。
“那傢伙不知怎么一来被惹恼了,”这位感情上虽受了严重伤害,但大体上性情还是那么平和的先生说,“是我说走了嘴,他喊我作犹太佬,口气激烈,态度傲慢无礼。于是,我就丝毫也没有背离事实,率直地告诉他说,他的天主,我指的是基督,也是个犹太人。他一家子都是,就跟我一样,其实我并不是。这话可把他难住了。温和的回答平息怒气[ 161] 。人人都看到,这么一来堵得他哑口无言。我说得对吧?”
关于自己口气温和地提出责难一事,他暗自怯生生地感到骄傲,把视线转到斯蒂芬身上,凝视了他好半晌。似乎表示:你的看法才错了呢。他的目光又包含着恳求,因为他觉得那也并不尽然。
“他们是族长们的子孙,”斯蒂芬用模棱两可的的腔调说,他们的两只或四只眼睛相互望着,“按照身世说,基督也罢,叫布卢姆也罢,或是不论叫什么名字,跟他们同族。[162]”
“当然喽,”布卢姆先生开始把话挑明了,“你得看问题的两面。关于善与恶,很难规定出严格而绝对的标准,各个方面的确有改良的余地。不过,人们说,每一个国家都有它该有的政府[163]包括咱们这个饱经忧患的国家[164]。但是在各方面多拿出点善意来该有多好。相互炫耀各自的优越性固然很好,可是谈不谈相互平等呢?对于任何形式或方式的暴力或不宽容,我都一概憎恨。那样做什么目的也达不到,什么反抗也阻止不了。革命必须按照预定计划分几个阶段进行。说起来,只因为有些人住在旁处并且操另一种语言就憎恨他们,那真是荒谬透顶。”
“值得纪念的血泊桥[165] 之战和七分钟战役[166] ,斯蒂芬支持他的看法,“斯金纳巷子为一方,奥蒙德市场[167] 为另一方。”
“是呀,”布卢姆先生表示完全赞成。他毫无保留地同意此话,认为讲得千真万确,而世界上到处都充满了这样的事。
“你把已经到我嘴边的话全给说出去啦,”他说,“彼此举出互不相容的证据,一片胡言乱语。老实说,闹得你几乎不可能……”
据他的愚见,所有那些会激起敌意的无聊的争吵都意味着代表斗志的乳突[168]或某种内分泌腺在作怪。人们错误地以为这就是为名誉啦国旗之类的细枝末节——其实,闹的主要是隐在一切事物背后的金钱问题:也就是贪婪与妒忌,人们永远也不懂得及时善罢甘休。
“他们把一切都归罪于……”他不禁说出声来。
他掉过身去,因为他们很可能……于是挨近了些,好不让其他人……万一他们……
“犹太人,”他像是道着旁白般地小声对斯蒂芬说,“被指控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