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唱我前队友的歌,她出了单曲,我也没有送她什么礼物,所以要帮她打歌。」
她前队友的话,是柳絮无疑。
主持人有数了,微微提了提声调,报幕:「有请笙笙带来《囚徒》。」
掌声过后,舞台上朦胧缭绕的雾气升腾,她背着吉他,站在聚光灯下,微微磁性的嗓音一出来,掌声便雷动。
姜九笙的烟酒嗓和气泡音,在整个摇滚圈独一无二。她穿着白色的裙,长发黑眸,将一首歌,唱到极致。
是柳絮的单曲。
不过,稍作改编,音域加了四个度,高音一衝出来,听觉刺激很强,不同于柳絮的演绎,后者平平无奇,虽毫无瑕疵,却没有摇滚的那种野劲儿,而姜九笙,一把嗓子唱得真狠,酣畅淋漓,让人痛快。
她,天生就是唱摇滚的料。
最后一个音落,尖叫声衝出了电视屏幕,整个客厅都喧譁了,吵吵闹闹里,时瑾的声音依旧是轻轻浅浅的,听在耳边缠缠绕绕的。
他说:「你唱得比那个女人好。」很肯定地强调,「好很多很多。」
姜九笙莞尔浅笑:「我也觉得。」
「你是原创?」
她点头:「嗯,这个版本才是最终成品,柳絮那版是最初的样带。」抬头看向时瑾,「怎么听出来的?」
正常来说,不知内情的人,应该都会以为她只是改编了,而非唱出了修饰后的原版。
时瑾不假思索:「脑残粉应该都听得出来。」他看着她,目光灼灼发亮,像仲夏夜的星辰,语气理所当然,却又坚定不移,「姜九笙的歌,别人唱不了。」
确实,她的歌音域太宽,一般人开口就是车祸现场。
姜九笙放下勺子:「时瑾。」
「嗯?」
她迟疑了许久,眸光潋滟,微微凝了光,她问他:「可不可以不当粉丝?」
有点小心翼翼,带了不确定,却又似乎一腔孤勇,笃定而决然。她啊,鼓足了勇气,才敢这样不留后路地走向他。
时瑾却似乎没有明了,动作微僵:「你不喜欢吗?」
姜九笙摇头:「正好相反呢。」
咣当!
他手里的勺子掉在了餐桌上,眸光亮得惊人,怔了许久才开口,声音微微战栗:「笙笙——」
电话铃声突然响起,打断了时瑾的话。
他不自觉地咬了咬唇,目光一直定定地看着她,专注灼热得惊人,像一汪漩涡,能把人硬生生地吸进去。
姜九笙失神了片刻,才慌手忙脚地找出电话,接通。
「哥。」
是程会的电话。
那边说了约摸一分钟,姜九笙的脸色骤然变了。
「我马上下来。」
她挂了电话,时瑾问她:「怎么了?」
「家里出了急事,我哥来接我,已经在楼下了。」
时瑾欲言又止,看了看她,将话咽回去,放下餐具,他跟着起身:「我送你下去。」
姜九笙没有拒绝。
餐桌上的东西,她几乎只吃了几口。
时瑾转身去厨房,用袋子装了一盒甜点与一盒酸奶:「是我做的甜点,你在路上吃,你胃不好,晚上不能空腹。」
姜九笙接过他递来的袋子,有些心不在焉:「谢谢。」
他摇头,声音很轻:「别胡思乱想,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
不知为何,本来很慌乱的,他一开口,心便平静了不少,姜九笙应道:「好。」
他拿了外套和钥匙,送她下楼。
程会已经在小区门口等她,黑色的宾利停在路口,打了远光灯,远远见姜九笙出了小区门,程会按了喇叭。
姜九笙回头,对时瑾挥了挥手,转身上车。
他叫住了她:「笙笙。」
她回头:「嗯?」
似乎有话说,眉宇间紧蹙,眸光忽明忽暗,背着光,月色与路灯的光影照不进去,他把唇抿得僵直,犹豫了很久,却只道了句:「路上小心。」
姜九笙走过去,隔得很近,语气郑重其辞:「等我回来,我有话跟你讲。」
「嗯。」
她转身,迎着车灯的光走近了夜色里。
时瑾一动不动,站在小区门口,看着她上了车。
「那是时瑾?」程会没有立刻发动,朝着车窗外远眺。
姜九笙颔首:「嗯。」
他追问:「你和他走得很近?」
「哥,你先别管我。」姜九笙语气有些急,「爸他怎么样了?」
程会挂了檔,一边转动方向盘一边安抚她:「还好发现得早,已经转去了市医院,正在做手术,咱妈在守着,心臟搭桥的成功率很高,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别太担心。」
程父有冠心病,一直很小心,也没发生过意外,若非这次心肌梗塞,他那沉闷又隐忍的性子,也定是不肯去医院动刀的。
姜九笙没有再多问,催促着程会开快些。
程父与姜女士在三线的小县里定居,手术是在市医院做的,晚上好在不堵车,姜九笙与程会晚上十一点赶到了市里。
他们兄妹二人到时,程父的心臟搭桥手术已经做完了,姜女士一个人守在病房里。
程会推门进去:「妈,爸他怎么样了?」
姜女士抹了一把眼睛:「手术很成功。」眼睛有些红肿,这才看到程会身后裹得异常严实的姜九笙,转头就质问程会,「你怎么把笙笙也叫来了?」
程会无言以对。
姜女士对这个女儿,一向『客套』。
姜九笙把围巾口罩都取下,没吱声,姜女士也意识到话里话外太见外了,解释道:「我是说笙笙那么忙,哪有时间来回折腾。」
「妈,」姜九笙停顿了一下,「我不忙。」
只是姜女士从来不联繫她罢了。
姜女士略显尴尬,没有眼神交流,她转头对程